12月14日在李克强总理和哈萨克斯坦总理马西莫夫见证下,中国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在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财政部收入委员会主席叶尔格仁签署“经认证的经营者”互认行动计划,为双方诚信企业提供通关便利。
哈萨克斯坦是中亚地区的经贸大国,也是“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重要节点,中国海关总署积极与哈方开展便捷通关、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等领域合作,大力推进区域互联互通。
2013年12月23日,双方在巴克图(中)-巴克特(哈)口岸开通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试点,今年1-10月,中方通过“绿色通道”进出口农产品7.23万吨,同比增长1.03倍,贸易额达4600万美元,同比增长81%,受到地方政府和商界的广泛欢迎。
双方分别于2007年、2008年在都拉塔-科里扎特口岸、吉木乃-迈哈布其盖口岸启动海关联合监管试点,通过互换《载货清单》,统一简化海关手续,减少对进出口货物的重复查验,方便双边贸易往来,增强执法程序透明度,提高通关效率。
为落实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安排,中国海关总署积极推动与哈海关联合采取务实措施,助推区域互联互通,对中欧国际班列载运货物给予“绿色通道”快速放行便利。今年1-10月过境哈萨克斯坦的中欧货运专列173列,14610个标箱,货重约7.37万吨,货值约17.86亿美元。双方同步加快“中国西部-欧洲西部”公路干线上的霍尔果斯-努尔乔利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双西公路”联通。有效保障中哈能源战略合作,做好管输原油、天然气海关联合监管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