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昨再出台两个高考改革配套方案:多项加分2015年起取消、已达条件的每项最多加5分
自主招生不再作为“掐尖”手段、转为选拔“偏才怪才”
加分受限、缩减分值、杜绝“掐尖”、禁止联考……针对近年来高考加分和自主招生制度痼疾,昨日,教育部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再出四大“狠招”,进一步规范高考加分和自主招生工作,助力教育的清廉和公平。
这也是继12月16日《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后的另两个重要的新高考配套改革文件。至此,作为《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4条重要配套政策全部浮出水面。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处长吴迟迟认为,此次改革在加分项目和分值方面做的是“减法”,但在鼓励学生特长发展方面做“加法”。
教育部表示,将配套制定鼓励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的相关政策。未来,考生有相关特长、特殊事迹等可用于高校录取参考时优先考虑。而对“夺刀少年”这类品德高尚的学生,也可留给高校更多破格录取的空间。
“过去部分高校对自主招生定位不明,将其作为提前签约‘掐尖’的手段。”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虞立红认为,这次自主招生改革最大的变化是对选材定位的清晰。
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王亚章则认为,取消联考方式,考核结果将基于学生的潜力和能力,而非自主招生考试的发挥。
分析认为,“四大狠招”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建设更加科学、公平的评价体系。近年来,高考加分和自主招生日渐成为“权力寻租”的重灾区。
此次改革出招,即是针对高考加分、自主招生乱象的一味“猛药”。
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新政给地方留有部分加分“权力”,仍是一个隐患。沈阳一中学生家长表示,希望“地方性必要加分”的执行可以公开透明,“千万别让加分政策的后门大开。”
高考加分项目调整
取消
全国性加分项目调整 2015年1月1日起
体育特长生加分——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
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
科级类竞赛——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省级优秀学生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学生
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项目——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学生
地方性加分项目 2015年1月1日起
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相关政策按照上述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的规定执行。
保留
烈士子女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
2015年1月1日前已获上述奖项荣誉的考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确有必要保留的按本省(区、市)原有规定执行,加分分值不超过5分,体育部门要重新对二级运动员资质进行复核复测,教育部门要按相关标准进行严格测试。
特长并非毫无作用
取消这些加分项目后,将继续通过“鼓励每个中学生积极参加艺术、科技创新及社会实践等活动”“考生体育、艺术、学科等特长如实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等4方面鼓励和体现学生兴趣特长发展。
体育特长生:相关考生可选择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或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考试招生,或其他体育学类专业招生。
奥林匹克竞赛:相关学科特长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科技类竞赛:考生的相关科研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
突出事迹:对有突出事迹的考生,按照有关程序,高校可破格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
早报记者 韩晓蓉 综合新华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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