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判决将告诉近十年来一直关注此案的网民、媒体、律师以及政法工作人员:坚守并非徒劳,呐喊会有人听到,正义必将实现。藨蓘致功,必有丰殷;流泪撒种,欢呼收割。
早报首席评论员 沈彬
当早报的读者阅读这篇评论时,呼格吉勒图案的再审判决可能已经公布。上周末,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布今天上午将对呼格吉勒图案做出再审宣判。
而上周五,最高人民法院刚刚宣布: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聂树斌案进行复查。
呼格吉勒图、聂树斌两案几乎同时发生转机,这甚至可以看作中国法治发展的里程碑——迟到的正义不容许再迟到,中国司法机关对于经年的“积案”将采取更积极的、迎难而上的态度。
两案情节高度相似:都是办案之初匆匆认定了“凶手”,都有所谓“真凶出现”并主动供述了犯罪的具体细节,又都是在2006年前后被曝光的,曾引发舆论高度关注,却长期没得到解决。其间,家属不断鸣冤,律师反复申诉,法学家频频上书,还有人大代表的仗义执言,媒体不懈的追踪,更有无数公民的不离不弃的挂念。两案成为共和国法治的一道经久不愈的伤口。
总有一种真相,让人无法释怀;总有一种执著,让人泪流满面。所有人都有一个朴素的信念:两件案子人命关天,疑点又如此明显,不可能、也不应该不了了之。
的确,两案从发生至今将近20年,很多涉案官员得到升迁,又有多任领导的反复批示,相关新闻报道、法律文件更是汗牛充栋,而当年很多关键的证据(包括人证、物证)都可能已漫漶、灭失。可以想见其中的利益节节攀扯、线索层层淤积,这或者也是之前八九年间案子没有进展的原因。
但只要以法律为唯一的办案标准,就能快刀斩乱麻——因为按“疑罪从无”的原则,所谓“真凶”的有罪供述、指认现场就足以成为“疑点”,从而动摇原审有罪判决的正当性,法院就应该启动审判监督的程序,做出重新判决。
当然,公众对两案也不能陷入“非此即彼”思维中,这种思维本身是与法治相悖的。特别是对于聂树斌案来说,所谓的“真凶”王书金已于去年被河北省高院终审判处死刑,但未认定其是当年玉米地奸杀案(即聂树斌案)的真凶。的确,法院可以依“疑罪从无”原则,不认定王书金的罪行;但这个原则同样适用于聂树斌,如果复查聂案,发现证据不足,同样应判决其无罪。法律不能认定王书金是奸杀案的凶手,并不意味着聂树斌就不能翻案、昭雪。
聂树斌案,从2005年所谓“真凶”王书金落网至今,已经有9年!呼格吉勒图案,从2006年所谓“真凶”赵志红落网至今,也已经过去近9年!正义不容迟到,更不容一迟再迟。就在今天,19年前已经死去的呼格吉勒图,终将等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愿法律还他一个公道。
有人或许会说,再审判决对于坟头早已芳草萋萋的呼格吉勒图,是没有意义的。不!它有。它将告诉那些人——那些近十年来一直关注此案的网民,那些不间断跟踪报道此案的媒体人,那些相信法条上每个字都将成为公民金灿灿权利的律师,那些凭着良心办案的政法工作人员:坚守并非徒劳,呐喊会有人听到,正义必将实现。藨蓘致功,必有丰殷;流泪撒种,欢呼收割。
呼格吉勒图(Huugjilt),作为人名,在蒙文中的原义为“有财产的人”或“有钱人”,引申为“让全家兴旺发达起来”。希望呼格吉勒图的再审判决,成为中国法治兴旺发达之兆,彻底肃清之前问题案件的遗患,宣示法治中国的决心。
东方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