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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故事·
行进中国
“国有贤相良将,民之师表也。”诚如司马迁在《史记》中所言,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历程中,上至改革大局决策,下至每个平凡岗位的奋斗和自发行动,都有着可谓“民之师表”的人物和故事。譬如今天讲述中国海外追逃“猎狐行动”的幕后英雄,很多时候我们只知道又从海外追回一个官员,但其中办案人员的艰辛与执着、日益强大国力的作用等却很少有人知道。
然而,正是这一个个故事,在一点点推动着中国梦的实现。“非信廉仁勇不能传兵论剑”,从今天起,早报将刊发一系列这样的故事,用真实具体的事例、有血有肉的人物、鲜为人知的情节,讲述当代中国的发展成就、发展道路、发展理念,展示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主流,把中国故事讲得愈来愈精彩,让行进中的中国发出愈来愈洪亮的声音。
早报记者 杨洁
12月12日14时,早报记者走进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六支队副支队长陈振峰的办公室,一个金色的拉杆箱靠在墙边。“从柬埔寨 一日游 回来后,箱子就一直放在了那里。”
陈振峰所说的“一日游”可并不轻松,历经40个小时,他带回了上海蝉之翼服装制作有限公司前总经理的何某,何某涉嫌侵占公司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
陈振峰只是“猎狐行动”众多“猎人”中的一个。再过半月,这场历时半年的专项行动即将收官。市公安局透露,截至12月15日,上海警方已从美国、加拿大、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成功缉捕劝返46名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其中劝返26人,抓捕20人,追逃人员涉及全世界五大洲,追逃人数暂列全国第四。上海市副市长、公安局长,上海公安机关“猎狐2014”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白少康曾多次召集会议专题研究并表示:“要认真总结前阶段工作经验,继续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务求取得更大战果。”
日前,上海警方揭秘了多种“猎狐”方法。
资深猎人讲述争分夺秒
今年44岁从警22年的陈振峰已是一名“资深猎人”。
陈振峰有着显赫惊人的追逃履历:2011年,他开始参与备受海内外关注的中海集团韩国釜山公司原财务经理李克江贪污5.2亿元案,从当年5月起三赴韩国,2011年10月,他和同事成功将李克江从韩国押解回沪。2011年7月23日,北京首都机场,陈振峰参加了赖昌星遣返的移交工作。此后他历经“清网行动”、“境外追逃上海行动”、“猎狐2014”等多次境外追逃专项行动。
速度是境外追逃成功的关键因素。“国外有羁押时限的问题,超过时限他们就放人。”陈振峰说。
今年11月7日,得知逃犯何某被柬埔寨抓住后,陈振峰带员立即办理签证前往。2007年6月,何某担任上海蝉之翼服装制作有限公司总经理,利用职务便利,涉嫌侵占公司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2014年5月24日,何某从巴域木牌国际边境检查站进入越南,上海警方通过公安部国合局国际刑警处发函至越南、柬埔寨执法部门,要求对何某跨国协查。2014年7月3日,何某在越南的藏匿地被查明。11月,何某表示了自首的意向,但因为要给柬埔寨的工厂工人发放工资,他离开越南前往柬埔寨。何某在返回工厂后,被当地的移民部门抓获。
“11月7日,柬埔寨移民局通知中国使馆,逃犯何某被抓住了。”陈振峰称,11月9日11时20分,他们从浦东机场出发,经香港转机,17点50分到达柬埔寨金边。10日22时,完成交接,前往机场。11日0时15分,工作组从金边返沪。“当时,柬埔寨移民局提出,必须在10日24时前把人带走,如果羁押时限到期,就要放人。”陈振峰说。
各国司法不同成难点
不过,境外追逃有时候也是一场拉锯战。
中国境外追逃最主要的方式是引渡,另外还有引渡的三种替代手段:遣返、异地追诉、劝返。这四种方式也决定了中国和国外合作的方式。在跟中国签署了双边的引渡条约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基础上,红色通报可以作为临时羁押犯罪嫌疑人的依据,羁押以后通报中方,启动相关引渡条约或者司法程序,将犯罪嫌疑人遣返或者引渡回国。截至2014年11月,中国已对外缔结39项引渡条约(其中29项已生效),52项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其中46项已生效)。
然而,由于各国司法制度的不同,加上中国跟很多国家都没有签署引渡协议,引渡、遣返、异地追诉等形式,处理时间长、手续繁琐,而且面临很多限制。陈振峰讲述了一个他经历过的案子。2013年5月6日,加拿大难民庭裁决驳回嫌犯沈士渊的难民申请。“我们以为他应该被遣返,但他在最后一刻提起上诉,然后就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聆讯,现在沈士渊还在加拿大,处于遣返前的风险评估阶段。”
“ 猎狐2014 到年底结束,但明年 猎狐 还得继续。”陈振峰说。
请求国外政府部门协查
犯罪嫌疑人逃亡海外,中国警方如何跨境追缉?
陈振峰介绍称,首先警方通过查询出入境记录,确定其逃往哪个国家。然后,上海市公安局发函至公安部经侦局,经侦局发函至公安部国际合作局。由他们将协查请求发给对应的境外使馆。境外使馆内有警务联络官或者武官,警务联络官或武官将协查请求发送给国外相应执法部门,如警方、移民部门、国际刑警中心局。当地政府核查完毕后,再反馈给联络官,联络官再反馈给国内。
陈振峰表示,目前,公安部在全球27个国家30个使馆派驻了49名警务联络官。
谈及协查请求和红色通报的区别,陈振峰解释协查请求是一国对一国的,红色通报是国际刑警组织最著名的一种国际通报,它的通缉对象是有关国家的法律部门已发出逮捕令、要求成员国引渡的在逃犯,“ 红通 是一国对全世界成员国。”
不过,协查请求发出去后,有时不能很快得到当地执法部门的回复。“条件成熟时,我们会派工作组赴境外劝返或参加移交。而在国内,我们会持续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动态,与家属联系沟通,做嫌犯的思想工作,积极劝返。”
“一人一档一专案组”
针对每名境外逃犯,上海警方已建立“一人一专案组”。
其中,对出逃时间短、线索灭失少、抓捕劝返条件较好的犯罪嫌疑人,依托国际警务合作机制,迅速落实针对性缉捕措施,确保尽快将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而针对一些涉案金额高、逃往地为发达国家的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上海警方最大限度地充分运用各类追逃资源,在积极劝返的同时,全力推动所在国启动遣返或引渡程序。
境外在逃犯均设“一人一档”后,上海警方实时滚动更新境外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资料。同时,警方还同期展开“二次侦查”,对境外在逃犯情况进行再分析、再排摸。
提请发布“红色通报”
“红色通报”成为追逃“利器”。
上海公安机关表示,将继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对符合条件的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办理批捕手续,以利于及时提请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报”。同时,利用境外警方或其他执法机构来沪警务交流的机会,主动商请其在线索协查、证据调取等方面提供支持。
上海警方还深入分析研判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规律及特点,充分运用公安信息资源系统,对使用境外新身份、虚假身份或偷渡回国的嫌疑人,开展海量信息的碰撞比对发现其踪迹。
据介绍,“猎狐行动”以来,上海警方已先后抓获3名企图使用虚假身份或境外新身份潜入境内的经济犯罪嫌疑人。
大数据应对境外“漂白”
“猎狐2014”行动涵盖了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近90个罪名。多数逃犯流亡时间较长,出逃年限超过5年以上的逃犯超过半数。其中一些人甚至在当地获得合法身份,取得绿卡或居留权。境外逃犯身份“漂白”后,抓捕难度大幅度增加。
陈振峰介绍,目前,上海警方正使用多种方法褪去他们的“马甲”,查明他们的新身份和入境记录,然后重新对“漂白”的身份实施边控。“现在是大数据时代,我们有庞大的数据库和信息比对系统,民警会收集其动态信息,根据其姓氏、长相等内容进行综合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