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邹碧华追悼会在上海龙华殡仪馆一号大厅举行,一位市民在现场肃立默哀,缅怀邹碧华。早报记者 贾亚男 图
“华星秋月璀璨人生风范长存,碧血忠魂潜心法治鞠躬尽瘁。”素洁的挽联上,24字概括了“中国好法官”邹碧华的一生。
12月10日,市高院副院长邹碧华在工作岗位上突然因病去世。昨天上午,邹碧华追悼会在龙华殡仪馆举行,超过2500名亲友及市民前来为这位英年早逝的法官送行。
人群中有人低声哽咽,也有人悲伤痛哭,更多人在默默地擦拭眼泪,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悲伤和不舍。由于前来送别的人太多,告别仪式持续2个小时依旧没有结束。
“法官当如邹碧华”
刚到9点,殡仪馆大厅已经有不少政法系统官员、律师、亲友、同事甚至是普通市民前来,送他最后一程。大厅两侧摆满了200多个花圈,并设置了两个大屏幕,播放着邹碧华生前生活和工作的照片。
追悼会正式开始,上海市高院院长崔亚东致辞。崔亚东未语先咽,沉默数分钟稳定情绪后才再次开口。崔亚东说,“法官当如邹碧华”是各界人士对他的职业道德和职业品质的最佳注解。邹碧华离世后,近万人在网络上献花、点烛,超过十万人参与留言讨论。“燃灯者邹碧华”、“学术与口碑皆好”、“他以一个法官的身份赢得了整个法律圈的尊敬”等,已被大家称为“邹碧华现象”,如此哀荣,实属罕见。
邹碧华担任法官22年,先后参与审理过社保基金追索案、房屋维修基金案等一系列大要案,他依法公正审理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守护好司法最后一道防线。他尊重保障律师权益,组织制定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推动律师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受到律师界的广泛好评。
担任市高院副院长后,他在全国法院首创案件权重系数理论,亲自设计多项审判管理评估指标,为进一步健全科学评估体系突破瓶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上海法院是中央确定的首批试点单位之一。党组确定他为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兼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他勇挑重担、不畏困难,开创新的工作,为上海乃至全国的司法改革贡献了自己的力量和智慧,鞠躬尽瘁,倒在了司法改革的征途中。
“爸爸,我不愿意相信你走了,我情愿相信你只是累了,只是暂时休息下。”追悼会上,邹碧华的儿子说起爸爸泣不成声。他说,父亲去世前一晚刚刚打电话祝他生日快乐,没想到再次接到父亲的消息却是说“正在抢救”。
“独角兽”不孤独
上海市高院根据预约信息,预订了大量黄色康乃馨,前来悼念的人一人一枝。“本来已经预料到会有很多人前来,因此特地多订了花,但没想到还是不够,只能临时再增加了一些白色菊花。”上海市高院一名工作人员说,预计有超过2500人到现场送别邹院长。
由于前来送别的人太多,告别仪式持续了超过两小时。在人群中,10岁的小铭和爷爷奶奶相携而来,他们只在电视里见过邹碧华,但却在得知邹碧华死讯当天就表示,“一定要送送邹院长最后一程。”
“听说邹伯伯走了,我和爷爷奶奶说,一定要来送他最后一程,没有他,我恐怕都活不到今天。”五年前,小铭身患白血病,5岁的他被亲生父亲狠心抛弃。无钱为孙子医病,走投无路的爷爷李培亭和老伴来到长宁法院立案大厅,要以小铭的名义起诉他的亲生父母,希望他父母能够付赡养费,为小铭治病。
当时,还没有未成年孩子告亲生父母的案例,所以迟迟没有立案。那时候,小铭已经病得很严重,只能保守治疗。后来,邹碧华带着长宁法院少年庭法官们开了两天会,研究法条,决定立案。法官顾薛磊清楚地记得,时任长宁法院院长的邹碧华说,法律的本质就是保障孩子的权益,不要被僵硬的法条所束缚。最终,法院判决小铭的父亲将名下房产划归小铭,作为治病的医药费。
12月10日下午,得知邹碧华离世的消息,李培亭第一时间打电话给顾薛磊,泣不成声,表示一定要送邹法官最后一程。
邹碧华的微信名为“庭前独角兽”。象征执法公正的独角兽不孤独,所有法律人的心是凝聚在一起的。邹碧华用生命点亮法治之路,也将勉励更多的法律人前行。追悼会结束后,很多人停留在广场上,目送邹碧华灵柩远去,久久不愿离去……
邹碧华同志生平
邹碧华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委会委员、高级法官。2014年12月10日14时许,邹碧华同志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17时20分不幸因公殉职,终年47岁。
邹碧华同志1967年1月出生于江西省奉新县,1984年9月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读书,1988年7月大学毕业,进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经济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1993年9月考入北京大学国际法专业,并先后获得硕士、博士学位。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9月至2008年6月,先后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调研二科科长、研究室主任助理、副主任,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市高院审判委员会委员。2008年6月至2012年11月,任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2年11月起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他勤奋好学,学识渊博,曾先后兼任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商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06年当选“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市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09年被评为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2011年被评为“上海法院审判业务专家”。
邹碧华同志参加工作26年,一直奋斗在司法战线,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成长为一名高级法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他把自己的毕生精力奉献给了自己追求、热爱的司法事业。
邹碧华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忠实地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依法公正行使好手中的审判权。他担任法官22年,先后参与审理过社保基金追索案、房屋维修基金案等一系列大要案,他依法公正审理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守护好司法最后一道防线。
邹碧华同志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他坚持司法为民,坚持便民利民。如他在长宁法院工作时,率先在长宁法院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便民电话,方便群众诉讼;亲自接待群众来访,答疑解惑,化解了大量矛盾,赢得了群众的信任。他尊重保障律师权益,组织制定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推动律师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受到律师界的广泛好评。
邹碧华同志工作认真,作风扎实,为人正派,敢于担当。无论是审判工作、调研指导还是管理创新,他始终坚持从优秀到卓越的理念,一丝不苟、吃苦耐劳、忘我工作、无私奉献。他经常加班加点,工作学习到凌晨。他为人正派、光明磊落、团结同志、处事公道,对工作要求严格,同时又十分关心部下,经常推荐书籍、传授经验,关心年轻同志的培养,常常教导他们树立法治的理想,培养工作学习的志趣。
邹碧华同志个人法律素养高,注重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并将其完美结合,结出丰硕成果。他刻苦钻研,善于总结,致力于学术研究,著有《要件审判九步法》、《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基层法院可视化管理》等十多部著作,在法学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四十余篇,主持了大量全国、上海法院的重点调研课题。尤其是他的专著《要件审判九步法》,成为全国民事法官和律师办案的重要指引。他十分注重审判经验的传承,作为上海法官学院兼职教师,为上海乃至全国法院干警传道授业,并被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等聘为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深受广大干警和师生爱戴。
邹碧华同志清正廉洁,遵从法官道德,恪守职业良知。他担任法官22年,从案件审判到法院管理,从民商领域到司法改革工作,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的转换,他始终严于律己、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对家属子女要求严格,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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