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2月11日讯,交通运输部披露,交通部下属的海事局发布了《关于个人申办海员证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取消海员证单位申办限制,实施个人申办海员证,此举有望惠及60余万船员。
《通知》明确,自2015年3月起,国际航线海船船员、港澳台航线船员及国际河流段航线船员,可自行向经海事局授权的任一海员证签发机关申办海员证;也可由船员本人委托海员外派机构、甲级海船船员服务机构及海员证申办单位代为申办,受委托机构应向指定的海员证签发机关申办海员证;海员证申办单位,只能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船员代为申办海员证。
《通知》要求,个人申办海员证,需为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并依法取得我国船员服务薄,符合船员体检标准,持有国际航行船舶船员适任证书或有确定的船员出境任务,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出境情形。
编辑:冯青 审校: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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