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2月6日讯,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秘书长王素珍周六表示,通过行业自律组织对互联网金融实行宽松监管,对互联网金融政策制定大有裨益,建议P2P网贷平台接入央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行业风险信息共享机制。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正研究P2P网贷风险信息共享系统,计划明年年初上线。
**行业自律应是目前互联网金融监管主要方式**
由网贷之家、新华网举办的“2014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行业峰会”周六举行,来自行业自律组织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秘书长王素珍在会上表示,国家对于互联网金融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助推经济持续发展寄予了很高期望。监管部门也一直抱着包容、鼓励创新、支持小微金融发展的态度,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
“通过行业自律组织实行相对宽松一点柔性的监管,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我认为是推动互联网金融,至少在目前这个阶段是推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一个保障。发挥行业自律组织作用会对互联网金融政策的制定大有裨益。”王素珍说。
关于自律,王素珍表示,首先要建立健全行业风险信息共享机制,提升行业的整体风控水平。目前P2P网贷平台无法接入央行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不能直接查询客户的信用信息,使得一些P2P企业不得不通过上传资料、线下调查等传统方式对客户进行审查,并据此确定客户信用等级和交易费率,这种方式降低了审查质量和效率,增加了交易成本,而且难以保证信息的真实性。
“针对中国目前互联网金融企业不能接入征信系统的现状,我们协会建议P2P网站企业不管是直接还是间接,接入到银行的信用基础数据库,以降低P2P机构的审贷成本,提高审贷质量和服务效率。”王素珍说,目前信用基础数据库是在专网运行,在技术上需要考虑通过第三方或自律组织来进行转接,实现P2P网贷机构接入央行信用基础数据库。
目前,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也正在会同成员单位组织研究P2P网贷风险信息共享系统,计划明年年初上线,向业内企业提供信息服务,也将加强行业交流,提高行业整体的风险防控水平。
一家P2P网贷公司的从业人员也对大智慧通讯社表示,互联网金融行业需要监管以规范发展,而目前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监管应该主要依靠行业自律,以市场为导向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增加市场融资、投资渠道。
**多部门探索互联网金融监管**
互联网金融千人会秘书长易欢欢在会上透露,近期央行、银监会等监管层远赴美国进行考察,与美国的监管机构、互联网金融企业等进行交流,探索研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监管,通过交流对互联网金融监管和相关概念达成了一致意见。
而据大智慧通讯社此前获悉,央行、银监会等多个部门都在进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监管政策研究。其中,由央行牵头制定的《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草稿已经完成,证监会正在制定股权众筹的管理办法,银监会在研究关于P2P的规定,保监会则研究互联网金融保险的制度。
此外,正在起草的《电子商务法》还将就电子支付专门设立章节,对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进行规范。
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公开表示,央行将按照“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框架。央行调查统计司副司长徐诺金也指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要有创新,不能完全按照传统的金融去监管,要更多的运用市场自发的约束机制,要运用行业监管机制把它引向正确轨道。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所长张承惠认为,P2P企业发展的同时应坚守三条底线。首先,P2P的立身之本是为中小企业服务,利用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来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信息服务,要坚持做小、分散原则。 第二个底线要坚守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底线。第三就是非法集资底线,一定要避免踩非法集资的红线。
发稿:秦婷/曹敏慧 审校: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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