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还对新近推出的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和信息披露作出相关要求。《通知》表示,为确保募集资金用于缓解产业链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在产品设计上,要求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应坚持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原则,合理确定放款利率,不得利用该产品不当套利。
作为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近年来,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保持了快速健康的发展势头,通过不断加强与国家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有力地提升了金融市场为实体经济“造血”、“输血”的能力,在保障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围绕金融支持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支持民生领域融资,满足实体经济多元化融资需求,强化风险防控措施等方面走出了一条市场化的发展道路。
记者从多方面获悉,为进一步推动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规范发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结合市场近期情况,就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并充分征求市场成员意见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多项举措以推动债务融资工具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
落实产能过剩行业产业政策
优先鼓励钢铁企业并购债
《通知》提出,《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41号文”)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过剩行业提出化解产能过剩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是对此前下发的《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38号文”)的替代。
《通知》要求,产能过剩行业的基本指导政策统一为41号文,具体操作层面:一是调整41号文提及的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的收文标准,要求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出具针对41号文的尽职调查及自查报告,不再要求针对38号文出具报告;二是研究41号文未提及但38号文提及的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造船、大豆压榨等行业的政策,继续针对38号文出具尽职调查及自查报告,针对部分企业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情况,征求工信部意见;三是研究产能过剩行业并购债,优先鼓励钢铁企业并购债;四是加强产能过剩行业的信息披露,明确披露是否符合已公布的行业规范条件等信息,通过执行符合政策要求的注册标准引导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健康发展。
除了对有关产能过剩行业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外,《通知》还对新近推出的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和信息披露作出相关要求。《通知》表示,为确保募集资金用于缓解产业链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在产品设计上,要求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应坚持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原则,合理确定放款利率,不得利用该产品不当套利。交易商协会要求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应突出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在风险提示部分增加披露募集资金用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二是在募集资金用途章节披露放款方案,包括发行额度匡算,用款主体筛选标准,放款增信措施,单个主体放款额度和放款流程,资金账户监管方案,并承诺募集资金用途合法合规等;三是在信息披露章节增加对存续期资金放款和回款情况的披露义务。
完善城投类债券发行注册
鼓励PPP模式产品创新
《通知》还就进一步完善城投类债务融资工具注册作出了具体安排,通过组织市场成员对近期城建企业项目注册相关工作进行讨论研究后,调整完善了《地方政府说明性文件要点》和《主承销商尽职调查要点》,对城投债等债务融资工具在银行间市场的注册发行进行了规范。
其中,《主承销商尽职调查要点》规定了主承销商在承销城建融资企业债券时需要调查的11项内容,包括审核审计署及银监会融资平台名单情况,债务甄别分类情况,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措施、公司规范运作情况,企业生产经营、资产真实性及合规性,与政府相关的市场化安排,财政性资金流入情况,发行人其他融资情况,审计署审计情况等。
“基本上是在原有的尽职调查基础上,主承销商就存量和新增债务分类等进行补充,而且需要律师发表意见。”来自机构的人士说,相比之前的尽职调查,新规范对主承销商有很高的要求,包括现金流预测表还有审计结果等,如主承销商需对发行人过去及未来财政性资金流入占经营性现金流入比重进行分析。
业内人士表示,根据《通知》安排,未来交易商协会还将大力推动PPP模式产品的创新,如引导自身具有一定经营性收入的项目发行项目收益票据。
满足专业化、规范化市场需求
集中簿记建档平台二期上线
2014年12月1日,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集中簿记建档业务平台二期正式上线运营。
“集中簿记建档平台二期旨在以 集中、透明、留痕 为原则,在不改变现有簿记建档业务流程与操作习惯的基础上,通过电子化、系统化的手段,完成簿记建档业务从线下手工完成到全线上系统操作的升级和转变,为发行人、主承销商、承销团成员、投资人分别提供客户端,实现了包括组团及询价、簿记当日申购、定价配售及投资人额度分销等核心环节的业务功能。”接近交易商协会的有关人士表示,平台二期不仅提高了簿记建档业务的效率,较好地规避了操作风险,同时也满足了各参与机构自身与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合规要求。
今年以来,在国务院大力推动降低融资成本的大背景下,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发行利率明显下降,发行量显著提高,单周及单日的发行只数及发行量峰值较去年也有显著增长。同时,随着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发行量增加,部分主承销商暴露出发行人员配置不足、过度依赖手工操作、工作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操作风险大大提高。
“为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协会提出以集中簿记为抓手,建立全流程、线上化、交互式的电子系统,加强对簿记建档线上化的监督和约束,通过线上留痕、全程监控等手段提高债务融资工具簿记建档发行的规范性。”来自银行机构的人士说。
交易商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簿记建档发行的自律管理:一是鼓励主承销商通过系统开展簿记业务。二是做好培训等配套工作,提高相关市场成员集中簿记建档业务操作的规范性。三是加强对簿记建档全流程监督,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四是提升线上化管理程度,逐步实现规范管理工作的线上化操作,提高工作效率、丰富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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