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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记者 姚文逋
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精神,为加强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经国务院同意,建立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该机制由长三角三省一市和国家八部委组成,今年年初启动,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并讨论了《长三角区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目标是到2017年,上海、江苏、浙江的PM2.5浓度在2012年基础上下降20%左右;安徽省的PM10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此后力争再用五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
该机制有五项具体职能:一是协调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方针、政策和重要部署在长三角区域的贯彻落实;二是研究长三角区域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的重大问题;三是推进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通报交流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和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协调解决区域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四是推动长三角区域在节能减排、污染排放、产业准入和淘汰等方面环境标准的逐步对接统一;五是推进落实长三角区域大气环境信息共享、预报预警、应急联动、联合执法和科研合作。建立起“会议协商、分工协作、共享联动、科技协作、跟踪评估”五个工作机制。
同时,各部门还协商出台了《长三角区域空气重污染应急联动工作方案》,基本统一预警启动条件和主要应急措施,明确信息互通和会商机制,统一重污染情况分析口径。
据文汇报报道,长三角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从年初启动以来,联防联控网络初步建立,大量污染源正快速退出,深层次合作机制展露雏形。苏浙公众已注意到,南京青奥会与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的空气质量得到了有效保障;在上海,入秋后虽进入雾霾高发季,但多数日子里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未出现持续两天以上的污染。
治理大气污染不同于其他工作,各省市“单打独斗”,效果往往不佳。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产业最集聚、人口最稠密的地区,长三角针对区域内的实际情况,协调确立了年度重点污染源头的治理任务,目前落实情况良好。
2013年9月,中国政府正式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更加严格的标准、更高的目标、更大的决心和更严厉的措施,向大气污染宣战。具体目标为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年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北京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