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期限昨日到期。据悉,前云南省委书记高严仍未归案。
据新华社此前报道,截至11月17日,全国公安机关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代号“猎狐2014”)开展以来,已有288名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归案,其中126名主动自首。
10月10日,最高检和最高法、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根据通告,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1日前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或通过驻外使领馆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回国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积极挽回受害单位或受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另据媒体统计,仅在11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就曾7次谈及追逃追赃和国际反腐败合作。
11月9日,习近平会见加拿大总理哈珀时表示,中加双方应该在执法领域包括追逃追赃问题上加强合作。
11月11日,习近平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发表闭幕辞时指出,已就追逃追赃、开展执法合作等达成重要共识。
11月10日至12日,奥巴马访华期间,习近平与奥巴马会谈。双方同意继续在追逃追赃等领域开展对话与合作。
11月16日,习近平出席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九次峰会会议时指出,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
11月17日,习近平在访问澳大利亚期间,同澳大利亚总理阿博特举行会谈时强调,中方重视同澳方加强司法执法、追逃追赃合作。
11月20日,习近平在访问新西兰期间,同新西兰总理约翰·基举行会谈时表示,双方要加强在打击腐败、追逃追赃等方面开展合作。
11月22日,习近平同斐济总理姆拜尼马拉马举行会谈时指出,中方感谢斐方协助中国政府开展海外追逃追赃工作,希望继续加强两国执法合作。
“追逃”时间表
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等6种情形人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3月,中纪委副书记陈文清做客中纪委网站访谈时介绍,中纪委监察部机构改革整合6个部门,把预防腐败室、外事局整合为国际合作局。
5月,中纪委召开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座谈会。
7月,中国公安部部署开展“猎狐2014”专项行动。
10月,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11月,APEC北京峰会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成立APEC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在亚太加大追逃追赃合作,携手打击跨境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