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酝酿21年后,存款保险制度终于即将落地。
昨日,中国人民银行(央行)起草的《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最后期限至12月30日。根据这一征求意见稿,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此前,早报记者从多位知情人士处获悉,存款保险制度的最终方案在今年年中“终于在央行、银监会等主要监管部门之间达成一致”。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指出,存款保险制度主要出发点是加强对存款人的保护。通过法律程序明确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可以更好地起到稳定人心、增强信心的作用。
全部存款类机构强制投保
所谓存款保险,是指存款银行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个别银行经营出现问题时,使用存款保险基金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
根据昨日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不光是银行,全部存款类机构都需要强制投保,以防发生恐慌性挤兑。也就是说,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都受到存款保险制度的约束。同时,参照国际惯例,规定外国银行在中国的分支机构以及中资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的存款原则上不纳入存款保险范围。征求意见稿规定,被保险存款包括投保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
最高偿付限额为50万元
存款保险制度和百姓关系最密切的指标就是最高偿付限额。这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明确,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央行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
50万元限额够不够用?央行根据2013年底的存款情况进行了测算,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
“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存款人的存款能够得到全额保障,不会受到损失。”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央行并提到,国际上存款保险的偿付限额一般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5倍,例如美国为5.3倍、英国为3倍、韩国为2倍、印度为1.3倍。考虑到我国居民储蓄倾向较高,储蓄很大程度上承担着社会保障功能,《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将最高偿付限额设为50万元,约为2013年我国人均GDP的12倍,高于国际一般水平。
不过,央行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由国务院批准。
超过50万元的存款怎么办?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支招”:可通过在多家银行分别开立账户的办法,从而实现存款的全额保护。
保费不用储户承担
存款保险制度虽然名为“保险”,但和一般理解的保险并不一样,保费并不用老百姓来承担。
“存款保险制度作为国家金融安全网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其资金来源主要是金融机构按规定交纳的保费。”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之后,只是小比例地向金融机构收取保费,费率水平远低于绝大多数国家的水平。
央行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收取保费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通过实行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相结合的制度,促进公平竞争,形成正向激励,促使银行审慎经营和健康发展。
有利于民营中小银行发展
存款保险制度的推进,不仅是维护金融稳定的重要举措,还是金融改革推进的重要一步。
一直以来,我国银行业结构以大银行为主,民营中小银行发育不足。这已成为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原因,也是百姓对银行业服务态度和质量感到不满意的重要原因。
郭田勇分析,在没有存款保险制度时,老百姓觉得银行“越大越保险”,存款向大银行聚集,中小银行自然生存空间很小。
“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大大增强中小银行的信用和竞争力。”央行有关负责人指出,存款保险将为大中小银行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推动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同等竞争和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