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1月27日讯,消息人士向大智慧通讯社表示,民航局为了规范运动类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的管理,促进通用航空的发展,保障运动类航空器维持适航和飞行安全制定的《运动类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的管理办法》已经开始印发。本方法将在2015年1月1日开始施行。
他表示,本办法适用于从事在中国注册的运动类航空器的维修工作的人员执照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大智慧通讯社从该人士处了解到,本办法中所涉及的运动类航空器,主要指(无)动力滑翔机、初教飞机、自传旋翼机、自由气球、(小型)飞艇。
本次考证后,将实行持证上岗,相关部门会进行检查,持证人将按照CCAR-43部《维修和改装一般规则》的规定,对相应类别运动类航空器进行维修服务。
发稿:谢韬/曹敏慧 审校:朱琼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官方微信互动DZH_news 上海站电话:+86-21-2021 9988-31065 北京站电话:+86-10-5799 5701 微博爆料weibo.com/dzhnews)
查看更多个股新闻,请登陆大智慧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