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1月25日讯,国家发改委等7大部委周二发布《关于我国物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物流信用服务机构培育和监管、推进信用记录建设和共享、积极推动信用记录应用、开展专业物流领域信用建设试点、加强物流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等十余项措施。
《意见》提出推动信用信息的整合共享,各地区要对本地区各相关部门的物流信用信息进行整合,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按照共享目录和统一标准,及时交换共享,形成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根据《意见》,7大部委建议开展专业物流领域信用建设试点。选择冷链物流、危险品物流、汽车物流等条件相对成熟的物流领域开展信用建设试点,探索信用信息采集分类、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分类监管和行业诚信自律等内容,推行信用报告制度,通过专业物流领域的试点为全面推进物流信用体系建设积累经验,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
发稿:刘玉/曹敏慧 审校:姜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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