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11月17日讯 今日,网易财经从光大证券乌龙指主角杨剑波处获悉,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通知,杨剑波诉证监会一案再次延期三个月,这已是该案的第三次延期。北京市一中院给出的判决“难产”理由为案情复杂重大。
在今年的2014年4月3日,杨剑波起诉证监会要求撤销证监会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一案在北京一中院开庭。5月16日,北京一中院向最高院申请并获批准,案件延期审理三个月。此后,8月15日,网易财经从杨剑波处获悉,案件再次被延期三个月,宣判时间最迟为2014年11月18日,如今审期临近届满,杨剑波再次收到了延期通知书。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做出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不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审理延长并没有法律给出明确的期限,所以最高法的做法并无不妥。而该案判决一直被延期的关键问题还是一个法律问题,就是杨剑波到底是不是内幕交易,这是法律的立法问题。”北京尚公(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嵘对网易财经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的判决结果也同样吸引着大家对另一宗民事诉讼的关注,投资者起诉光大证券案。“杨剑波案的延期会直接导致民事索赔光大证券也延期。目前投资者诉光大证券案尚没有消息,法官可能会等这个行政诉讼的判决先出来。”代理光大证券投资者维权案的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锋对网易财经表示。
据了解,杨剑波这场久拖不决的“民告官”案件起源于2013年8月16日,光大证券发生交易系统错误,在进行ETF套利时下单234亿元,最终成交72.7亿元,大量买单瞬间推动沪指上涨5.96%,造成当天A股和股指期货市场大幅波动。媒体将此次事件称为“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之后,证监会对光大证券和相关责任人员采取“顶格”行政处罚措施:光大证券被罚5.23亿元,杨剑波等高管被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禁入证券市场措施。
2014年2月8日,杨剑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杨剑波诉中国证监会的诉讼请求是,撤销其做出的(2013)5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和(2013)20号《市场禁入决定书》。
与此同时,陆续有投资者将光大证券起诉至上海二中院,要求光大证券就其相关投资损失做出赔偿。(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