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检察院近日召开全市社区检察工作推进会,会议透露,目前全市17个区县检察院共派出社区检察室41个,覆盖149个街镇,基层刑事执法监督对本市301个户籍派出所和218个司法所基本全覆盖。
三年来上海市检察机关社区检察室加强对刑事诉讼初始和末端环节,即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和非监禁刑罚执行实施监督,对454件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的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公安机关已经立案277件,对监外服刑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活动监督12822人次。今后三年上海市社区检察室在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将探索建立基层职务犯罪预防社会化工作模式。至2015年底上海市将设立52个社区检察室,实现辖区全覆盖的规划目标。
三年多来上海市社区检察工作从无到有,探索构建起社区检察工作体制,建立了刑事执法监督机制,搭建了检察服务基层平台,推进了工作整体高效发展。
社区检察室积极履行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监督,非监禁刑罚执行监督,接待社区群众举报、控告、申诉以及参与社区治安综合治理、预防职务犯罪等四项职能,并以前两项监督为基本职能。初步形成具有上海特色的社区检察工作模式。
数据显示,三年来社区检察室对派出所刑事立案和侦查程序合法性作为监督重点,通过分析派出所受案数据、接待当事人投诉、参与街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例会等途径,开展日常检察,共入所巡检10400余次,审查案卷5244件6972人次,调阅办案场所声像监控2556件3678人次,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共制发检察意见和建议127份。先后在上海市范围开展公安派出所“书证物证收集合法性”、“讯问询问合法性”、“派出所办案区安全规范使用”等专项检察,制发一类问题的书面情况通报、检察建议10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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