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自主三代核电技术品牌,“华龙一号”总算盼来了自己的“路条”。
11月3日,国家能源局对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核工业集团(中核集团)的请示报告发出复函,同意福建福清5、6号机组工程调整为采用“华龙一号”技术方案。
复函中说,为推进福清5、6号机组前期工作顺利开展,尽快验证中国自主三代核电技术,同意该工程采用融合后的“华龙一号”技术方案,建设国内示范工程。
“华龙一号”核电技术是指中国两大核电巨头联手推出的产物——中核集团ACP1000和中国广核集团(中广核)ACPR1000+两种技术的融合。
“华龙一号”的诞生,最早要追溯到2013年4月。当时由国家能源局牵头,两家核电巨头决定联手研发“华龙一号”——被称为是“中国核电发展30年历史上,首次形成的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代核电技术”。
然而,此后“华龙一号”的推动过程并不顺畅。一则“华龙一号”和AP1000、CAP1400这两项技术长期处于博弈状态;另外,中核集团和中广核集团在各自技术融合之前本身也存在着竞争关系,对合作之后“华龙一号”技术融合的方案,依然各持己见。
2014年1月15日,在中广核的年度对外新闻发布会上,中广核新闻发言人胡光耀称,与中核合作研发的“华龙一号”已经完成了初步设计,并称该技术结合了ACP1000和ACPR1000+的特点优势。这是“华龙一号”首次由官方公布。
紧接着,今年两会期间,11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加快推动“华龙一号”走出去,早日实现核电“强国梦”》。但“华龙一号”的具体细节,仍未公布。
直至今年8月下旬,“华龙一号”才在北京通过了国家层面的权威评审。评审会专家组表示,“华龙一号”成熟性、安全性和经济性可满足三代核电技术要求,在设计技术、设备制造和运行维护技术等领域的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是目前国内可以自主出口的核电机型。专家组建议,尽快启动示范工程。
和AP1000被普遍用于国内核电机组不同,“华龙一号”定位于实现中国核电的出口。在上述评审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说,“有了‘华龙一号’,中国核电将从‘借船出海’走向‘造船出海’”。
但现实中,即使中国这两家核电巨头在海外市场达成默契,“华龙一号”出口的障碍还有很多。有些国家就会要求中国首先有示范项目,“华龙一号”在福清5、6号机组上的“试水”中国期待已久。
前述复函还强调,要坚持安全是核电的生命线,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确保万无一失。按照“华龙一号”总体技术方案审查会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加快试验验证和关键设备研制,夯实技术基础。
复函指出,厂址其他条件不变,要充分利用中国目前的核电装备制造业体系,支持关键设备、零部件和材料的国产化工作,压力容器、蒸汽发生器、主泵、数字化仪控系统、堆内构件、控制棒驱动机构以及常规岛等关键设备,泵、阀等零部件,690U形管、核级电缆、焊材等关键材料的国产化比例不能低于85%。
录入编辑:李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