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原局长吴涛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
2008年至2013年期间,吴涛利用职务便利,在刑事案件处置、治安管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多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75万元、港币130万元、美元2万元。吴涛任职期间,私自控制非公务用枪10支、子弹1091发,并随意转移、使用。此外,吴涛安排他人为其制作并非其本人真实姓名的身份文件并使用。目前,吴涛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对非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非法持有的枪支、弹药,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