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10月17日讯,长园集团(600525.SH)周五公告称,沃尔核材10月17日通过相关媒体发布的《沃尔核材致长园集团全体投资者的一封公开信》部分内容不准确或不完整,可能对公司投资者形成误导。
长园集团称,《公开信》提出“如果本次章程修改获得通过,非股东董事5名,超过全体董事50%”。事实上,目前现行法律法规并无“非股东董事”的概念,如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通过,公司9名董事中的7名(包括3名独立董事)都将由股东依法选举产生,代表股东利益。而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及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制度设立的初衷即是代表及保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独立董事制度基础上,公司引入职工代表董事制度,将更有利于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开信》认定独立董事属于“非股东董事”,明显有违于现有制度体系,可能对投资者形成误导。
此外针对职工代表董事制度,长园集团称,职工代表董事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乏市场先例;公司已为建立职工代表董事制度完善了相应的规则,并履行了相关程序;职工代表董事制度不会导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控制公司。
长园集团最后称,沃尔核材在其《公开信》中呼吁广大股东“投出合理、公平、公正的一票”,但《公开信》中仅提示广大股东投反对票的申报方式,有失偏颇,反而形成对股东大会真正实现“合理、公平、公正”投票的不当干扰。公司特此提示各位股东全面了解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情况,认真阅读股东大会会议文件,投出合理、公平、公正的一票。
发稿:韩德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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