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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记者 杨洁
上海公安“阳光警务”建设已经覆盖全市所有派出所的一线接待窗口和执法办案场所。目前上海共有438个执法办案场所,其中派出所369个(包括治安窗口、户籍窗口等)均已实现24小时无盲区的视频远程监控。执法办案场所民警一旦被发现连续2次出现应当受理而不予以受理的行为,将被严处。
随着“阳光警务”建设的开展,近两年来,上海公安投诉类信访总量同比逐年下降,2012年同比下降6.8%,2013年同比下降11.5%。
隐性推诿可被举报
近期,上海市公安局的监察部门在远程视频监控的日常巡查中发现,一名当事人因为手机被盗窃,到某分局派出所报案,但治安民警却告知其该案件发生在其他区域,并建议其到案发地派出所报案。
“这其实就是一种隐性推诿。”上海市公安局法制办的相关负责人说。在监控发现这一隐形推诿后,上海市公安局法制办立即下发《执法问题提示单》,向办案单位提出这一问题,并纳入了执法质量考评范围予以追责,“如果第二次被发现存在这样的情况,我们将下发整改通知书,同时连续两次出现推诿办理的民警也将被严处。”
对369个派出所接待窗口和执法办案区域的视频监控是全时段无死角的,上海市公安局监察、法制部门可以实时监控民警执法的全过程,图像和声音都将被保留一段时间,以便监督部门随时调取。
除了派出所的治安、户籍等接待窗口,在派出所的审理场所、交警部门和刑侦部门的侦讯室,也同样全程录音录像,联网实时监控。
执法办案“应公开、尽公开”
上海市公安局法制办表示,他们也在探索和深入公开的范围,“坚持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涉及执法办案、行政审批、服务群众的事项,以及涉及公民权益的执法标准,只要不涉密、不涉及公民个人隐私、不影响社会稳定,都要做到 应公开、尽公开 ,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近两年来,上海公安投诉类信访总量同比逐年下降(2012年同比下降6.8%,2013年同比下降11.5%),未发生因公安执法问题导致的法院判决无罪案件,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被撤销、变更率保持低位(2012年为2.01%,2013年为1.83%),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均保持在历史高位(2013年安全感为83.31%,满意度为8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