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周晶璐
韩国海警上周暴力执法致一名中国籍船长死亡后,韩国12日以“暴力抗法”为由,申请逮捕3名中国船员。
分析认为,这将为该事件的妥善解决设置障碍。
面对韩方开枪致死的合理性,新华社昨日针对当时部分消失的录像、韩方开枪的部位提出了两点质疑。
中韩政府针对此事件的立场分歧很大。事发后,中国外交部表示了强烈不满,并要求韩方立即认真彻查事件,严肃处理责任人。
韩国媒体报道,双方在此次事件上意见差距较大,有可能会对眼下发展良好的双边关系造成负面影响。
称中国渔民“暴力抗法”
在中方要求韩国海警本月10日暴力执法致一中国籍船长死亡给出说法后,韩国方面12日以“暴力抗法”为由,申请逮捕中国船员。
新华社援引韩国媒体12日报道称,韩国海警当地时间12日以“妨碍执行特殊公务及伤害”为由,对中国渔船“鲁营渔50987号”的3名船员申请逮捕令。
此外,韩国海警还计划以妨碍特殊公务执行的嫌疑对19名船员进行司法处理。
报道称,韩国海警“执法”时,遭到中国渔民“暴力抗法”,造成5名海警队员受伤。
韩国海警表示,“有影像记录证明中国船员与海警在甲板上发生冲突时嫌疑人实施暴力行为”,“部分嫌疑人已经承认了暴力抗法的事实”。一名韩国海警相关人士表示,除了被申请逮捕的船员外,韩方还将对余下的16名船员深入调查,如有涉嫌,都将予以“处罚”。
据韩国媒体此前报道,当地时间10月10日上午8时30分许,中国渔船“鲁营渔50987号”在韩国全罗北道扶安郡旺嶝岛以西144公里海上进行捕捞时,遭到韩国海警盘查。
报道称,中国渔船船长宋某(45岁)进行了“抵抗”,韩国海警掏出K5手枪,开了3枪空炮,发射8枚实弹。宋某出现腹痛和呼吸困难的症状,被韩国直升机送往木浦的医院接受治疗,但不治身亡。
据悉,宋某并非“鲁营渔50987号”的船长,而是意图将被扣留的上述船只带走的其他船只的船长。
韩方辩称,在执法过程中欲帮助渔船逃离的宋某激烈抵抗,因而遭遇韩方开枪执法。
据悉,这是近年来中韩海上渔业纠纷以来,首起中国船员被韩方实弹命中身亡的事件。
在事发当晚的中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外交部发言人洪磊表示,中方对韩方采取暴力执法行为导致中国渔民死亡感到十分震惊,并表示强烈不满,要求韩方立即认真彻查事件,严肃处理责任人,向中方及时通报有关调查和处理结果。
事发后,中国驻韩国使领馆立即向韩方提出交涉,并派领事官员前往事发地核实了解情况,处理这一事件。中国外交部领事司负责人已向韩国驻华使馆提出严正交涉。外交部和中国驻韩国使领馆将继续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敦促韩方严肃、认真、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新华社发文提两点质疑
就韩国海警枪击致死的合理合法性,媒体随即展开各种分析。
新华社12日刊发的一篇报道,提出了两点质疑。
文章提出,既然有抓捕中国渔船时的录像,为何韩国海警使用枪支时录像不见踪影。
韩国海警辩称,“由于头盔上的摄像机电池漏电”,所以录像不全。海警相关人士还表示,即使没有使用枪支时的录像,但依靠抓捕过程的录像“足可以说明”事故原因。对此,也有韩国媒体质疑,海警方面提供的现场录像缺失关键部分,所谓的开枪理由无法证实。
引发质疑的第二点是针对宋某开枪的部位。
对此,韩联社的两篇报道有出入。在10日的一篇报道说,宋某背部中枪。而当天的另一篇报道援引韩国医院方面的信息说,宋某左腹中弹,对他的CT扫描显示他的左侧腹部有中弹的枪伤,体内留有子弹残骸,肺部积血。
海警反复强调,当时警员们面临生命危险,从自卫的角度上,根据枪支使用规定开枪应对,警方没有违背枪支使用规定。
但根据韩国海警“枪支使用守则”第三条明确规定,开枪应该对准对方大腿以下部位射击,尽量减少伤害。而此次宋某遭受的是“从背后由下到上的身体贯通伤”。
分析认为,无论是背部中弹还是腹部中枪,都表明韩国海警的做法与该规定不符。
此外,在警告性射击后,有无停顿就直接实弹射击等都应该进行调查。
据悉,韩国海警正在对宋某死亡经过和枪支使用是否合理等进行调查。
韩国海警上下也出现了“此次事故是可预见的”反应。
事件发生后,中韩两国出现的截然不同的立场和态度,让外界担忧此事件或将引发双边外交摩擦。
据悉,韩国通过外交渠道向中方进行了说明,并就发生此次事故向中方表示遗憾,向遗属表示慰问。
同时,韩国外交部称,根据韩国有关部门首次公布的情况,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此次事件是在韩国海警正当执法的过程中遭遇中国船员的暴力抵抗,韩国海警对此进行应对而发生的。
韩国媒体分析称,双方在此次事件上意见差距较大,有可能会对韩中关系造成负面影响。
此次事件发生的背景,正值两国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展势头良好,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中韩海事层面计划在海上共同执法。此外,韩国政府一消息人士表示,目前韩中两国的外交和渔业当局在进行紧密沟通,双方争取非法捕捞问题不影响两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