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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讯 据新华社电昨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向社会公开了被视为新一轮财税改革“开头炮”的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具体方案。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将在今明两年取得决定性进展,为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奠定基础。
《决定》详细列出了七项重点改革内容,涉及预算编制、执行、公开和监督等各方面: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预算公开;二是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三是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四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五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六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七是规范理财行为,严肃财经纪律。
在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方面,方案指出,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在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方面,方案指出,把政府性债务作为一个硬指标纳入政绩考核,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必须报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要遵循市场化原则,逐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市场。
《决定》详细列出了七项重点改革内容,涉及预算编制、执行、公开和监督等各方面: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预算公开;二是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三是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四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五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六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七是规范理财行为,严肃财经纪律。
在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方面,方案指出,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在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方面,方案指出,把政府性债务作为一个硬指标纳入政绩考核,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必须报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要遵循市场化原则,逐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