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李璟)林师傅工地受伤住院,其妻子田女士被工头请到医院看护,不料看护期间田女士死亡。林师傅认为,妻子与工头之间形成了雇佣劳务关系,其应支付死亡赔偿。但两级法院审理均认为,工头与其妻死亡之间并无因果关系,且妻子照顾丈夫是义务,故驳回其全部诉求。
2012年8月,林师傅在工地做工时不慎受伤,被送至武汉某医院住院治疗。因伤情较重,工地负责人杨某和罗某派人找来林师傅的妻子田女士(均化名),请她在医院照顾林师傅。不料林师傅入院一个多星期后,田女士因操劳过度,在医院不治身亡。
去年9月,林师傅将杨某和罗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两人支付妻子的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9万余元。
林师傅称,看护期间,罗某等人不及时缴纳住院费,与妻子发生过激烈争吵,导致其情绪崩溃,再加上24小时不间断的看护工作,最终心力交瘁而导致死亡。他认为,罗、杨二人应为妻子的死亡负责。
但罗某和杨某辩称,田女士的死亡是自身原因,与他们并无关系。
一审法院认为,林师傅受伤住院后,田女士到医院进行照顾,是作为妻子应尽的义务。无证据证明田女士是被罗某等人请到医院照顾林师傅的,也无法证明其死亡与罗某、杨某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故判决驳回林师傅及子女的全部诉求。
林师傅一家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近日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