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主持人 李璟
戴女士:3年前,老伴说想做生意,但我不同意。后来我们签了个借款协议,我将掌管的80万存款给了他60万用于做生意,他承诺风险一个人承担。结果这笔钱被老伴做生意亏光了,还欠了10万元外债。现在他要和我离婚,还说夫妻之间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请问我们签订的借款协议有效吗?
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经营活动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应认可该借款协议的约定,因此你们之间的借款协议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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