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国家外汇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外汇管理政策的最新进展做介绍。国家外汇局管理检查司司长王允贵表示,今年前三季度各项外汇管理改革措施实施平稳,简政放权大大节约了市场主体的经营成本,显著激发了涉外企业的经营积极性,有效促进了贸易投资便利化,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简政放权获利企业逾九成
2013年9月国家外汇局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服务贸易外汇业务实行零审批,同时大幅简化银行审单要求,银行对5万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原则上可不审核交易单证,对5万美元以上的业务虽然保留审单要求,但明确简化审单内容。
据王允贵介绍,改革后,占全部企业95%以上的守法合规企业充分享受到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政策便利,收付汇速度加快,自主配置外汇资源的能力显著增强;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外汇收付业务享受了政策便利,其交易笔数占比达到87%。
电子商务跨境交易6.3亿美元
2013年,国家外汇局启动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在上海、北京、重庆、浙江、深圳5个地区的17家支付机构试点支付机构集中为电子商务客户办理跨境收付汇和结售汇业务;今年2月,国家外汇局增批了5家支付机构开展试点。试点允许支付宝、银联电子、首信易智付等支付机构,通过银行为电子商务交易双方办理小额购汇和机票、酒店及软件购买等服务项下的跨境外汇收付及结售汇业务,便利了电子商务跨境外汇业务。
截至2014年7月,22家支付机构累计办理跨境收付业务69.2万笔,交易金额6.3亿美元;办理结售汇业务857.9万笔,交易金额6.5亿美元。
扎实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国家外汇局资本项目司司长郭松表示,资本项目可兑换是逐步推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国家外汇局今年资本项下的改革措施,不仅包括返程投资的外汇管理改革、资本金结汇的试点、对外担保行政许可的取消,还涉及到其他项目,如外债转贷款管理的完全取消、不良资产处置审批的完全取消等。这些措施的实施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资本项目可兑换的程度。
郭松强调,下一步的工作目标是逐步地取消资本项目在汇兑方面的限制,让市场主体有更多的投资自主权,在用汇方面有更多的便利性。
跨国公司外汇运营进一步深化
2014年6月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的“升级版”在全国推广。“升级版”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扩大试点范围,使更多企业受益;二是允许跨国公司统筹境内、境外资金使用,提高运作效率;三是国内主账户经常项下资金可以集中收付、轧差结算;四是强化风险防范措施,采集包括集中收付、轧差净额结算在内的跨国公司外汇收支信息,对于在非现场监测中发现的可疑情况及时进行现场核查,坚守外汇管理的风险底线。
查处外汇违法犯罪967起
在回答记者关于青岛港贸易融资事件的问题时,国家外汇局管理检查司副司长武瑞林表示,青岛港贸易融资事件不是单纯的外汇管理问题,不仅涉及到外汇融资,还涉及到本币融资,涉及多个金融监管部门,国家外汇局主要负责境内外外汇融资行为的监管。
“这个事件当中部分银行未尽交易真实性审核的职责,为企业办理了转口贸易融资和收付,在转口贸易融资的异常增长还有虚假转口贸易业务当中发挥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武瑞林认为,虚假转口贸易对外汇收支乃至整个宏观经济的危害都很严重,它既加大“热钱”流入的压力,又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资金提供了违法跨境转移的通道。
今年以来,国家外汇局继续加大对异常外汇资金流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开展虚假转口贸易和远期结汇等专项检查。今年1月至8月,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967起,共处行政罚款1.8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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