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上午8时30分,河北省廊坊市中级法院在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审判庭开庭审理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涉嫌受贿案。
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廊检刑诉[2014]2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铁男于2002年至2012年,利用其担任国家计委产业发展司司长、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司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山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董事长宋作文等人在项目审批、设立汽车4S店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子刘德成(另案处理)共同非法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务,共计价值人民币3558.3592万元。
2005年4月至7月,刘铁男利用其担任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司长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永根的请托,为该公司PX项目通过国家发改委工业司核准提供了帮助。2005年9月,孙永根出资人民币33.5905万元为刘德成购买尼桑牌天籁轿车一辆。刘铁男对此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