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市委宣传部、市金融办举行文化金融合作工作会议。与会人士认为,上海的文化和金融要加强系统与系统、机构与机构、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合作,促进文化和金融的融合发展。在这方面,上海有基础、有优势,有责任、有义务走在全国前列。会议研究了本市《关于深入推进文化与金融合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实施意见》修改完善后将尽快出台。
上海正在制订的《实施意见》按照中央精神、结合上海实际,涉及文化金融合作机制、支持文化企业融资、优化文化金融合作环境等。与会人士建议,促进文化企业和金融机构融合发展,需要政府搭台,构建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文化企业主要以智力投入为主,应尽快建立完善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以及质押融资、信用评级、法律会计等服务体系。应该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支持文化类小贷公司、融资担保机构的发展;充分利用自贸区金融政策优势,拓展文化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录入编辑:张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