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9月22日讯 一场14年的恩怨最终成了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生物”)上市前的羁绊。在即将网购前夕,花园生物原始股权纷争再起波澜,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严义明今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调查建议函,建议其暂停上市。
早在2000年,花园生物的实际控制人浙江花园集团工贸有限公司(简称“花园集团”)获得了中科院理化所维生素D3生产工艺的独占许可,为解决研发并生产维生素D3所需资金,花园集团通过职工持股会的形式,向部分职工出让了部分花园生物的原始股份。
彼时,花园集团公开承诺,该入股资金将用于维生素D3生产,一旦上市,这些股东所持股份可全部流通。
然而,在2010年,花园生物首次申请IPO并获通过后,花园集团却单方面要求解散职工持股会,并清退原始股。但由于上市增值和回购之间的收益差距过大,退股未能成行。受此影响,花园生物被终止上市。
本以为花园生物IPO征途就此终止,谁知时隔4年之后,花园生物再次过会,并拟于2014年9月24日上市。不过,据持有原始股的股东们介绍,之前挡住花园生物IPO之路的职工股问题,仍未得以解决。
“花园集团要求按照2011年的方案进行退股,并声称这些原始股东与其完全无关。”严义明表示。
网易财经调查发现,在花园生物提交的招股说明书中,无论是花园集团还是花园生物的股权结构,均未有上述股东所在的职工持股会的影子,且花园生物也承认间接控股股东花园集团存在职工持股会未清退情况。
对此,严义明表示,花园生物IPO上市再获得通过,而从上述原始股东提供的股权证以及拟上市公司花园生物的招股说明书来看,职工持股会股东的历史问题依然未解决,因此第一次被终止上市的原因并未消除。
“不解决该股权争议就让花园生物上市是不合适的,现在希望证监会能调查核实花园生物股权争议情况并公开调查结果,同时在情况未调查核实清楚前,暂停花园生物上市,以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严义明说。(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