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解析高考改革热点:综合素质评价执行细则需进一步论证 由命题专业机构建外语考试题库、口语考试采取“人机对话” 用四举措解决高中教师缺口
备受关注的《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公布,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上海市教委昨日上午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发布了这一方案并对媒体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析。
2017年起高考什么样
据上海市教委主任苏明介绍,2014年启动上海市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017年整体实施。
通过调整统一高考科目,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程序透明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
2017年起,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作为高等学校录取的基本依据。高考成绩总分满分66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70分。
此外,2016年起,高等学校统一录取模式将发生改变。2016年起,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并按照学生的高考总分和院校志愿,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在此基础上,探索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高等学校录取的可行性,增加高等学校与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而春季高考也有了新改革,2015年起,将本市本科院校需要通过面试等方式考核学生能力的部分特色专业招生计划投放到春季考试招生中,设立面试(或技能测试)环节。春季考试招生范围由历届生扩大到高中应届毕业生,依据统一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或技能测试)情况进行录取。
同时,专科高职统一招生方式得到改进。仅报考专科高职志愿的学生,只计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专科高职依据统一高考成绩进行录取。
最大变化将是分层教学
在此次的上海新高考方案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让学生有了更多拓展兴趣的可能,考试出现了“6选3”的“套餐”。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这6门可选科目,供每名学生选择3门,理论上就有20种组合。
由此中学生参加拓展型课程的机会增加了,必然会对现有高中教学模式以及师资带来连锁反应。
上海市教委副主任贾炜坦言,这一影响带来的最大变化是学生分层教学,走班制会成为常态,对一些学校来说,师资出现了新缺口,再加上现在是过渡时期,合格性、等级性考试和 “3+1”的学科共存,“学校面临3种教学对象、3种教学内容,可能会存在师资方面的缺口。”贾炜说。
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上海市教委有四方面的解决措施,一是在考试的安排上,2014级学生在高二时设置了一门地理的等级考试,2015级在高二时安排了生物和地理两门考试。学校有1-2年时间来储备师资。二是鼓励、提倡区县从区级层面对一些学科紧缺的老师实行共享机制,提倡、鼓励老师的走校教学。三是高中学校能够根据自己学校的办学特点,尤其是特色化、多样化的办学需要,把特色学科做强。四是在数量增加不多的情况下,教师工作量可能会增加,因此还会在教师的绩效工资的制度上作进一步的完善,以激发教师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14次考试变成12-13次
如果从简单的数门数的角度,现有的3+1考试模式变成了除语、数、外3门外再加3门等级性考试,不少人担心是否会给学生带来更沉重的负担和压力。
上海市教委副主任贾炜解释,学业负担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考试次数,二是考试内容、难度,三是考试带来的心理负担。而这三个方面在上海的改革方案中都有考虑。
首先在考试的次数上,尤其是全市层面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考试次数上,是有所减少的。现在的考试制度主要是10门学业水平考试加上四门“3+1”考试,一共14门。改革后在全市层面考的是12-13门。也就是6门合格性考试加上3门等级性考试,外语最多考两次,再加上语文、数学,也就是12-13门考试,减少了1-2次。另外,语、数、外3门的高考可以替代这3门的合格性考试,同样也是减少考试次数。
在控制考试的难度方面,在合格性考试中,考试内容主要是针对基础性内容,只设合格和不合格,绝大多数同学是能顺利通过的。等级性考试内容主要是针对基础性和拓展性内容,考试时间限制在一个小时。
市教委曾经就心理负担问题给中学生开座谈会,直接问他们,“3+1”变成“3+3”觉得负担重吗,学生们表示没感觉到负担重,因为原来“3+1”的“1”一旦没考好就全砸了,现在变成3门等级性考试,一门考砸了,还有两门,还有机会。相对一门,3门宽度增加了,难度不会高。“6选3”可以根据学生兴趣特长,而且还可以跨文理,原来选“+1”科目时学生常常很纠结,现在选择则会快很多,一是满足了兴趣爱好,二是减轻了心理负担。
文理不分科以后,所有考生考一张数学卷,今后高考数学难度是否会有所降低?
对此,市教育考试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起,本市对所有高中学生按照同样的课程标准开展语文、数学、外语教学。这和以前文理分科的情况相比,数学的课程标准一定会做出修订。修订所依据的原则是,高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全体学生有公共基础性的要求。
将建综合素质评价平台
上海此次高考改革方案的一大亮点是提出将建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状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修习课程及其学业成绩、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身心健康信息、兴趣爱好与个人特长等。启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建立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信息的监督机制。
2017年起,推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自主招生等环节中开始使用。高等学校应提前公布具体使用办法,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
上海市教委副主任贾炜表示:这次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中综合素质评价在“两依据、一参考”中起参考的重要作用。综合素质评价对于促进高中素质教育有重要作用,特别是高中教学,不仅是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水平,更要注重全面发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体质、社会实践能力、兴趣爱好、身心健康等。
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如何细化,怎么保证透明公开规范,上海市教委还要再做进一步的论证,在技术手段上将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的信息化平台;从现在开始记录学生客观的情况,特别是过程性的表现情况,也引进学校、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到这一工作中,形成良好的监督机制。
高校在使用综合素质评价的过程中一定要事先告知学生并提出明确要求同时进行公示。
外语率先标准化考试
在上海高考改革新方案中,外语考试一年两考,并首次增加了口语测试,上海市教委副主任陆靖表示:这次上海高考综合改革中,外语率先开展标准化考试。一年举行两次。高中生在校期间可以参加两次考试,选取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适当减轻考试的心理压力,另一方面也能够为其他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今后推行标准化考试探索和积累经验。
参加高考的高中生,他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外语科目合格性考试也可以用统一高考外语科目考试替代。如果这样的话,外语考试成绩在统一高考成绩中以原始分数呈现,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记录中以“合格/不合格”呈现。这样一来学生可以减少一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次数。
外语考试内容除了现行的笔试和听力外,将增加口语的测试,口语考试将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外语考试引入口语内容,目的在于引导高中外语教学向培养学生外语应用能力转变,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上海作为一个国际化大都市所应有的外语教学理念。
之所以选择外语一年两考,是因为外语的标准化考试,在国际上有比较成熟的实践和经验可供借鉴。上海将建立考试命题专业机构,建设外语考试题库。外语推行标准化考试后,也能为今后其他科目逐步推行标准化考试积累经验。
至于笔试和听说测试在外语考试中所占的比重,这和高中外语学科的课程标准密切相关。新的高考方案公布后,市教委正在组织专家研究高中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的修订和调整,外语考试的内容结构也会随之调整,待确定后,会适时向社会公布。
《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节选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以有利于促进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为基本出发点,按照国家总体要求,通过深化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更加科学合理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支撑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素质教育导向。着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优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功能,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更多机会、更大舞台。
2.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以考分为依据的基础上,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
3.提高人才选拔水平。逐步建立多元多维评价体系,充分体现学生全面发展导向,科学评估学生综合素质状况,更多展示学生个性特长。促进每一位学生健康成长,促使一批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4.注重系统综合改革。正确处理教学与考试、考试与招生、招生与管理等关系,强化考试招生改革与人才培养的协同性。
(三)改革目标
2014年启动本市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017年整体实施。到2020年,初步建立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上海特点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调整统一高考科目,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建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程序透明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设置。从2014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设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身、艺术、劳动技术13门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过度偏科。
2.实行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基础型课程要求为依据,考试成绩合格是高中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等级性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基础型和拓展型课程要求为依据。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科目设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高中学生在完成基础型课程学习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特长和兴趣,选择学习其中3门科目并参加相应的等级性考试。上述6门科目的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确保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仅设合格性考试,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信息科技科目目前仅设合格性考试。
体育与健身、艺术、劳动技术3门科目仅设合格性考试,根据本市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生平时表现,综合测评并确定其合格性成绩。通过专项督导和社会监督,依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平台,动态监控教学过程和结果。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各科目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随教随考随清,为普通高中根据教学规律和学生实际,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展教学改革、办出学校特色创造条件。
各科目的合格性和等级性考试,高中生只能参加一次。逐步探索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向不同年级学生开放、提供两次及以上考试机会的可行性。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允许社会考生参加。
4.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等级性考试成绩以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为基础,按照等第呈现为A、B、C、D、E五等,分别占15%、30%、30%、20%和5%。
(二)建立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1.构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综合素质评价要突出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客观记录学生的成长过程,整体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状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素养、修习课程及其学业成绩、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身心健康信息、兴趣爱好与个人特长等。启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平台,建立客观、真实、准确记录信息的监督机制。
2.积极稳妥推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2017年起,推动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自主招生等环节中开始使用。高等学校应提前公布具体使用办法,使用情况必须规范、公开。
(三)深化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改革
1.调整统一高考科目。2017年起,本市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外语考试一年举行两次,另外一次安排在每年1月。
2.深化外语考试改革。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说测试,引导外语教学注重应用能力的培养。高中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建设外语标准化考试题库和标准化考场。外语考试要为今后其他科目逐步推行标准化考试积累经验。
(四)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模式
1.高考成绩的构成。2017年起,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作为高等学校录取的基本依据。高考成绩总分满分66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70分。
2.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在计入高考总分时,由五等细化为A+、A、B+、B、B-、C+、C、C-、D+、D、E共11级,分别占5%、10%、10%、10%、10%、10%、10%、10%、10%、10%、5%。其中,A+为满分70分,E计40分。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
3.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科目要求。普通本科院校可根据办学特色和定位,以及不同学科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中,分学科大类(或专业)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但最多不超过3门。学生满足其中任何1门,即符合报考条件。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高等学校,学生在报考该校时无科目限制。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并达到学校投档分数线的学生,高等学校可分学科大类(或专业)提出优先录取的条件。
4.改进高等学校统一录取模式。2016年起,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并按照学生的高考总分和院校志愿,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在此基础上,探索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高等学校录取的可行性,增加高等学校与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5.改进专科高职统一招生方式。仅报考专科高职志愿的学生,只计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专科高职依据统一高考成绩进行录取。
(五)完善和规范高等学校自主招生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统一高考以后进行。相关高校依据高考成绩和学校自主考核情况,并参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高校要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
(六)继续深化高等学校春季考试招生改革
2015年起,将本市本科院校需要通过面试等方式考核学生能力的部分特色专业招生计划投放到春季考试招生中,设立面试(或技能测试)环节。春季考试招生范围由历届生扩大到高中应届毕业生,依据统一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或技能测试)情况进行录取。
(七)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和招生
1.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招生录取制度。健全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对分开、符合职业教育特征的专科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在现有基础上,2017年起,在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中,高中生应参加报考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专科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情况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录取,为深化普职融通、改革普通高中课程创造条件。
优化“三校生”参加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机制。2018年起,专科高职院校依据“三校生”的文化素质(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学习水平考试、思想品德评价等)和职业技能(专业技能学习记录情况等)进行录取。
2.进一步增强专科高职院校分类招生的吸引力。鼓励专科高职院校把特色专业招生和主要招生计划安排在统一高考之前,作为专科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在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中,率先探索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专科高职院校录取的方式。
3.改革应用本科专业招收“三校生”考试模式。2018年起,在本市高等学校应用本科专业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中,高等学校依据文化素质(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学习水平考试、思想品德评价等)和职业技能(专业技能学习记录情况等)及统一考试成绩进行录取。
(八)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大幅减少、严格控制高考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合理设置加分分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抓紧出台本市规范各类考试加分项目办法,逐步将高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考试内容设计和评分管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严格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命题。统一高考科目命题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等学校人才选拔要求,科学设计试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完善考试招生诚信和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个人、学校考试招生诚信档案,严查严处诚信失范行为。
(三)健全信息公开和监督查处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考试招生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及时公布处理结果。
录入编辑:张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