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9月17日讯,国家粮食局周三发布了《2014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预案》显示,执行上述《预案》的中晚稻(包括中晚籼稻和粳稻)主产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11省(区)。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38元,粳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1.55元,以2014年生产的国标三等中晚稻为标准品。
根据《预案》,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8省(区)最低收购价执行时间为2014年9月16日至2015年1月31日,辽宁、吉林、黑龙江3省为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编辑:金颖 审校:季鹤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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