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李萌
9月5日,上海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上海市逾期未年检车辆限期送检的通告》。
其中明确,车主应自通告发布两个月内将逾期未年检车辆送检。两个月内仍未参加定期检验且认定已灭失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相关车辆进行注销登记。
另外,未参加定期检验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丢失等情况,保险公司可直接拒绝赔付,引发严重交通事故的,将依法追究车主的法律责任。
目前,全市逾期两个月以上未参加定期检验的汽车就有10.7万辆左右,其中约有7.4万辆为黄标车。
9月5日,上海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上海市逾期未年检车辆限期送检的通告》。其中明确,车主应自通告发布2个月内将逾期未年检车辆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