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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啸
20世纪60年代,上海根据中央要求,在安徽和浙江建设了上海的小三线。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时代的剧烈变化,小三线面临重大调整。由于上海小三线的特殊性,市委、市政府经与安徽方面协商,最终决定将这些小三线企业及事业单位全部无偿移交给安徽省。经过两地党委、政府以及广大小三线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交接工作顺利完成,也为整个上海小三线建设画上了一个最终的句号。
特殊的上海小三线
上海小三线是全国各地进行的小三线建设中比较特殊的一个。与全国其他省市的小三线相比,上海小三线是规模最大、综合性最强的一个。到1984年,开始交接前,上海小三线建设累计投资达到6.4亿元,在安徽南部及浙江西部建设了81个独立单位以及77个附设单位,拥有职工5.7万人,另有家属1.6万人。
在异地进行建设是上海小三线的另一特殊之处。与全国在内陆省区建设大三线不同,小三线建设是各省市在各自的行政区域内进行。除了在浙江西部的一家单位外,上海的小三线建设全部在安徽南部的徽州、安庆以及宣城的3个地区12个县(市)中。在小三线建设的地区中,最西部的东至县,距离上海500公里。
上海小三线在建设及运作过程中,由于异地建设的原因,造成了管理和经营上的困难,难以充分发挥作用。改革开放以后,上海的小三线虽然与全国其他的小三线一样,产品结构上实行了“军转民”的调整,一些问题得到解决,但同时,管理体制不顺、生产成本高以及生产协作困难等问题变得更为严重。特别是生产成本高的问题,在过去生产军品的过程中尚不明显,在生产民品时就显得尤为突出了。这些困难的出现使得上海小三线进行进一步的调整变为了必然。
此外,小三线职工回沪愿望也很强烈。小三线职工绝大部分是由上海迁往安徽的。他们长期在生活条件相对艰苦的异地工作,思想上不免出现波动。特别改革开放以后,小三线职工的待遇、医疗、文化生活、子女教育等问题变得更为突出,使得“早搬迁”、“早返城”的思想在职工中具有相当的影响力。特别当全国小三线调整开始后,一些地区开始将山区的小三线企业搬迁出来,这更激发了上海小三线职工回城的思想。
交接方案的决策过程
进入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央提出了搞活小三线的方针,要求改造利用小三线,以发挥其作用。在上海小三线调整的过程中,当时上海根据其的特殊情况,同时应安徽方面的要求,从大局出发,最终作出将小三线全部移交给安徽省的正确决策。
1984年,中央对小三线调整提出了新要求。市政府国防科工办根据这些要求在7月提出了《关于上海小三线调整情况及调整方案》。按照这一最初的方案,上海小三线最后的调整工作,应以“走联营的道路”为主,并尽可能地将小三线职工迁回上海。8月,中央召开了全国小三线工作会议。其间,有关领导专门听取了上海市关于小三线调整的意见汇报,并同意了上海的方案。上海小三线的调整工作也开始启动。小三线企业按照市里的要求,自主开展了联营的探索。这些企业有产品、有技术还有设备,所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有近30家企业找到了联营的对象。
但到了1984年底,上海小三线的调整工作出现了新的情况。其时,安徽省政府向国务院提出,希望上海把在皖南的小三线企业和事业单位留在当地,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面对安徽方面提出的这个想法,上海市委、市政府进行了深入的讨论。考虑到上海小三线单位在安徽发展的二十多年时间里,获得了当地的各项支持,上海在有能力的情况下,更有责任、有义务给予当地相应的回报。所以,市委、市政府最终决定上海小三线在安徽的单位全部无偿地交给当地政府。
从客观角度看,上海小三线的调整从以“联营”为主转变到以“交接”为主也是合理的,有利于最好地发挥小三线单位的作用。小三线单位的资产对于上海并非是不可或缺的,但对于安徽当地而言,却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此外,如将小三线工厂迁回上海,由于一些设备无法拆卸,难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现将其完整地留在当地,更有利于生产的调整和恢复。
所以,无论是从协调地区发展,增进沪皖两地友好关系的大局来讲,还是从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角度来看,将小三线交接给安徽省的决策都是正确的。
小三线的平稳交接
明确上海小三线调整的新方向后,上海与安徽两地通力协作,签订了有关协议,并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确保整个交接过程的顺利进行。上海方面也尽己所能,将小三线企业的固定资产等无偿交给安徽,为整个交接工作的完成作出了贡献。
在确定将小三线无偿交给安徽方面后,上海市政府立即派出代表团与安徽方面作了积极的沟通,并就如何交接进行了商讨。1985年1月,由汪道涵市长率领上海市代表团前往浙江、江苏、安徽等省进行访问。在安徽期间,由朱宗葆副市长代表上海市与安徽省副省长邵明,就上海小三线交接的具体工作进行了会谈。上海方面表示,在调整完毕后,就将小三线单位全部无偿移交给安徽当地。在明确了这个大方向后,双方就一些细节问题展开讨论,以使整个交接过程更为顺利和合理。
最终,双方签订了《关于上海在皖南“小三线”调整和交接的协议》(以下简称《交接协议》),确定了“分类规划、调整改造、择优搞活、分批移交”的原则。《交接协议》签订后,上海和安徽两地成立了交接工作联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分别成立了工作班子,来领导做好此项工作。
1985年4月17日,国务院复函批准了上海和安徽的《交接协议》,并希望两地能团结合作,共同做好调整和交接工作。为期四年的上海小三线交接工作正式启动。
在国务院批复下达后,领导小组即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上海市经委副主任李晓航等与安徽有关方面的干部参加了这次会议。会议确定按照《交接协议》提出的指导思想,将上海在安徽的80个企业及事业单位分三批进行交接,即“1985年内先交接一批,大多数应放在1986年交接,1987年全部交接完毕”。进行分批交接,一方面避免了一哄而上,减少了交接过程中不确定因素,另一方面,后交接的企业大多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特别像比较晚交接的八五钢厂等企业,仍然可以坚持生产,其获得的利润给整个交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会议根据双方就几个具体问题的商议结果,签署了《关于贯彻上海在皖南小三线调整和交接协议的实施意见》。会后,安徽方面在徽州、安庆、宣城三个专区设立了交接领导小组,而上海方面在后方局成立了领导小组,整个交接工作进入了具体实施阶段。
从1985年9月开始,第一批移交的单位逐步移交给安徽当地。这一批移交的单位是经过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商讨后决定的,共有22家,包括了韶山电器厂、朝阳微电机厂等10家工厂,还有5所中学,水厂、车队、仓库、干校、农场、计量所、防疫站各一个。到1986年10月时,第一批移交单位比较平稳、顺利地完成了移交任务,共移交固定资产原值1.81亿元,净值1.3亿元。
1986年初,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会议,总结了第一阶段的交接工作,并确定了第二阶段交接的31家单位。在这一批单位中除了一家医院和一个仓库外,其余的都为各种类型的工厂。这一批的交接工作,吸取了第一批交接工作中的经验,进行更为顺利,到1988年1月全部结束,共移交固定资产净值1.3亿元。
第三批交接的单位是在1987年4月召开的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确定的。在这一批交接的单位中有八五钢厂这样的重点工厂,还有后方基地管理局及下属的机电等4家公司,另外小三线所属的瑞金等三家医院也一并移交给了当地。到1988年8月,上海与安徽共同召开了皖南小三线交接工作总结会议。至此,这项长达四年的工作全部完成。
总的来说,上海小三线企业的交接过程是比较平稳的。在两地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并没有出现大的曲折,基本按照计划,在四年时间里,完成了整个交接工作。
对回沪企业和职工的安置
在转型交接的过程中,上海小三线企业还开展了与上海相关工厂联营,这既是小三线企业进行调整的重要步骤,同时,也是对小三线交接的一种补充,以达到充分利用小三线企业生产力的目的。
由于小三线企业的设备和资金都要留在当地,使得最初带设备联营的设想无法实现。所以,为了尽可能发挥小三线企业的作用,市政府提出了“行业归口、分类规划”的原则,由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小三线企业回沪联营作出整体规划,将小三线回沪联营的项目作为全市“七五”计划中优先考虑的项目。
在充分研究后,市政府批转了《关于小三线调整中有关问题的请示》,对小三线企业回沪联营做了较为具体的安排。1986年底,小三线54家企业的联营方案得以确定。其中,40家企业进行扩建、改建,14家企业则撤销建制,或整体支援关联企业,或将劳动力拆散支援相关企业,比如八五钢厂被并入上钢五厂。仅用一年时间,这些获批改建的项目就陆续开工建设。
联营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了小三线企业的调整以及交接工作的进行。特别是,在设备和资金都留在当地的情况下,很好地保留了小三线企业的技术、人力以及生产项目,以尽可能地发挥出小三线企业的全部力量。同时,也为小三线职工回沪安置工作奠定了基础。
迁皖职工的回沪安置工作,因为直接涉及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交接开始时,按照市政府规定的“原从上海去的原则上可回上海”精神,整个小三线的职工及家属7万余人,绝大多数都符合回上海的条件。要使这7万多人全部平稳、顺利地迁回上海并安置好,其难度可想而知。而在改革开放初期,人口尚未能自由流动的背景下,大规模的迁移更是一件涉及面广而且复杂的工作。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上海各部门相互配合,积极行动,根据分期、分批,缓慢迁回的总方针,按照“先企业、后机关,先工人、后干部,先职工、后领导”的次序,将小三线职工分批迁回了上海。为此,上海市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还及时出台了相关政策。1986年5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小三线调整中人员安置问题的批复》。作为直接主管部门的劳动局,又在市政府文件的基础上,制定了人员回沪安置的原则,对回沪人员的范围和标准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市人事局、公安局、粮食局、工业局等部门与后方局也各自制定了相关的实施意见,最终这些政策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政策体系。
在安置回沪人员的过程中,住房矛盾尤为突出。为此,市政府制定了一整套解决方案。1985年5月,市政府从当年的市统筹工房指标中划出50万平方米,用以解决这一问题,并要求各系统自筹建设30万平方米住房。此后,又增加了20万平方米的指标。这些住房也很快在吴泾、莘庄、南翔等地区开工建设,到1987年底就开工了27个项目。同时,有关部门还采取搭建临时过渡房等措施,帮助一时没有住房的回沪人员度过最初的过渡时期。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回沪职工是靠借住在亲友家,来解决过渡时期住房问题的。而在当时全市住房都普遍紧张的背景下,借住的条件往往很艰苦,但依靠着广大三线干部职工及家属的支持和理解,在过渡时期中并没有出现过大的波动。
通过上述这些举措,解决了安置过程中的主要问题,使得人员回迁工作也能够顺利结束。随着上海小三线交接工作顺利完成,有着20多年历史的上海小三线建设也全面结束。
(作者系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研究人员。本文得到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小三线 建设资料的整理与研究”帮助。周知秋编辑,工作邮箱:zhouzq@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