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国内著名的财税专家,他长期从事公共财政管理与公司财务管理问题研究,并出版多部学术著作。他如何看待《预算法》?《预算法》的出台对地方债务管理有何积极意义?他认为目前的个税起征点普遍偏低,亟待提高他同时指出房产税征收的必要性网易财经《意见中国》专访中央财经大学研究院院长王雍君。精彩内容即将呈现
部分访谈实录
新预算建立了规范透明的预算制度
网易财经:这次《预算法》的修订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今天我们想请王雍君教授为我们解析一下新《预算法》,首先想请王雍君教授为我们介绍一下,新《预算法》相比1995年的《预算法》有什么样的新的变化?
王雍君:主要的变化是在于新的《预算法》为构建现代预算制度创立了一个基础性的制度框架,在加强预算规范,增进预算透明等方面都有许多的改变。
另外新《预算法》对预算透明度,地方债务的管理,以及其他一些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都做了许多的修订,我想总的趋势是好的,意义是非常重大的。
《预算法》是一部重要的法律,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预算法》是为守护好纳税人钱包建立一个制度框架,这部法律的宗旨,就是要约束和引导政府花好纳税人的钱,在这方面新的《预算法》做了很多的修订,可以讲与现行《预算法》相比,这种进步是非常明显的,有许多的修订内容值得我们广大网友关注,但其中特别重要的几个修订我这里大致介绍一下。
第一个是立法宗旨,新的《预算法》把立法宗旨定义为规范政府的财政收支,建立规范透明的预算制度,这个宗旨立意是很高的,另外预算的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在新的《预算法》中都有大量的表述,第三方面是在预算的透明度方面,新的《预算法》强调了预算编制要细化,其中公共预算要细化到下级科目,按经济性质分类,要细化到款级科目。
新的《预算法》在增进预算的预见性方面也有很多进步,主要体现在预算批复的时间、转移支付下达的时间,还有预算报告审查的时间、决算审查的时间等等,这些时间规定的都非常具体,而且很多重要的方面时间规定都是比较提前的,比如说预算草案在人大会议召开之前45天要提交,地方这一级的30天以前要提交等等,这些规定都增强了预算的预见性,而预见性对象良好的预算管理非常关键。
特别重要的是《预算法》在其他一些方面也有很多进步,主要体现在其中的一个主要是在地方债务管理方面,地方债务实行余额管理、限额管理,由国务院批准地方政府的举债限额,还有其他一些地方债务管理的一些措施,同时《预算法》在国库管理方面也有很多进步,新的《预算法》继续确认了国库经理制(音),确认了财政专户原则上应该尽可能的减少,同时还确认了全部财政收支实行集中收付,这些都是非常显著的进步。
总体上来讲,通过这些修订,新的《预算法》朝着建立现代预算制度前进了一步,也可以叫前进了一大步。
网易财经:地方债问题一直是这次《预算法》修订大家关注的热点内容,这次《预算法》修订也是第一次提出说,在国务院允许的额度内,允许地方政府进行一定的发行地方债券来举债,请问您对这次的地方债的问题有什么样的看法?
王雍君:地方债务管理是财税体制改革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多年来我们在地方债务管理方面有比较多的漏洞,这次《预算法》修订,关于地方债务的管理其实有许多亮点,其中特别重要的有地方债务的额度管理,包括余额管理,还有地方债务的组建需要由国务院来确定限额,而且这个限额不能突破人大规定的限额,地方债务在加强规范管理方面,新的《预算法》还做了其他一些规定,我们可以这样去看,如果我们严格按照新的《预算法》去管理地方债务,那么我们的地方债务会比过去有更多的,在管理上会有更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