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化工(600409)9月3日晚间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关联方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清河盐化”)转来的唐山湾国际旅游岛管理委员会《关于拟对大清河盐场部分盐田土地收储的函》。为加快唐山湾国际旅游岛的开发建设,唐山湾国际旅游岛管理委员会拟先期收储大清河盐化10000亩盐田土地以满足发展需要,此次收储拟分两期实施,每次收储5000亩。
上述部分盐田土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唐山三友盐化有限公司盐田生产用地,类型为国有划拨地,使用权归大清河盐化所有。目前,公司持有三友盐化95%股权,大清河盐化持有三友盐化5%股权。
经初步测算,按60万吨/年的原盐生产能力,本次收储将减少三友盐化原盐产量约5.7万吨/年,影响利润约57万元/年。经协商,土地收储补偿款拟按50%:50%的比例补偿给三友盐化与大清河盐化,土地收储补偿款包括收储地价、地上附着物补偿、人员安置费及评估损失等。其中公司盐田所在位置收储平均基准地价约4.4万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