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8月31日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超英周日表示,新预算法加强了人大对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其中,重大投资项目的资金绩效情况将是人大审查决算草案重点。
今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闭幕会表决通过修改预算法的决定。王超英在随后召开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上作出解释,新预算法从多个方面加强了人大对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包括明确对预算草案和决算草案的重点审查内容。
具体而言,人大在对预算草案进行审查时,应当对一年预算执行情况是否符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决议的要求,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预算安排是否适当,预算安排举借的债务是否合法、合理,是否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等事项进行重点审查。
另外,人大在对决算草案进行审查时,应当对预算收入情况,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和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绩效情况,结转资金的使用情况,资金结余情况,本级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等情况进行重点审查。
发稿:丁开艳/曹敏慧 审校:张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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