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台国资国企改革方案要求规范高管薪酬水平
专家称“调整过高 收入、取消职务消费”将成改革主线
国企高管应尽快回归企业家本质
综合新华社电 针对国企薪酬设计中存在的问题,18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
针对国企高管薪酬制度过高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会议上指出,当前存在薪酬结构不尽合理、薪酬监管体制不够健全等问题。要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同时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国有企业负责人没有其他的“职务消费”。
据媒体报道,根据改革方案,包括中央管理企业(下简称央企)在内的国有企业管理层将面临多至50%的减薪,并被赋予全新的工作职责和考核体系。“尤其是在金融和银行业领域,部分高管需减薪50%”。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上海、北京、天津、广东等多地已明确出台国资国企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企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
专家认为,长时间以来,国企过于强调薪酬水平与市场看齐而忽视其公共属性容易造成分配不均,而调整过高收入,取消职务消费,将引导国企薪酬迈入“纠偏通道”。
过于市场化致分配不均
据了解,目前国资委对央企负责人实施绩效薪酬,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奖金。基本年薪与上年度央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联系。此外,每年国资委与每家企业签订年度责任状进行考核,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增加值、节能减排情况、自主创新等都会影响考核结果。最终考核结果等级越高,央企负责人绩效薪金也越高。
“国企负责人薪酬过于市场化的结果,不但没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反而加大了国企高管与普通员工之间、国企之间、国企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之间的薪酬差距。”业内分析人士指出。
数据显示,2010年和2011年,国资委下属的央企负责人平均年薪在65万元至70万元之间。而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收入差距达到30多倍。近年来随着央企高管收入增长速度加快,这一差距有不断拉大的趋势。
专家认为,调整过高收入,取消职务消费,既是对不合理的国企收入分配秩序的规范纠偏,也是为需要持续深入的国企改革鸣锣开道。目前各地出台的国企改革方案虽然侧重点不一,但基本都采取了对国企分类管理的模式。
广东省最新出台的《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也明确提出将加快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形成市场化的企业人事、劳动、分配制度和长效约束机制。
用“现代企业制度”规范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国资改革最重要和关键的部分。然而在业内人士看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是“为了混合而混合”,混合以后更为关键的是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设计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和收入分配机制,从而保证混合所有制能够正常运作起来。
广东省《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也重点提出,将加快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同时提出产权集团经营班子将完全市场化选聘并以公司董事会为主考核经营班子的试点方案。
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混合所有制下企业薪酬机制问题,专家认为,加快建设现代企业制度可以从制度上杜绝企业内部、行业之间以及社会上一些国有企业借助垄断地位和政策红利,导致行业之间收入不公平现象,企业内部也出现公司管理层和普通职工收入差距过大的情况,同时还可以杜绝职务消费的现象。
广东省社科院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向晓梅说,从产权制度改革看,广东深化国企改革强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吸收社会资本进入,但更重要的是混合以后要加快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混合后要激励和规范并重,公司决策机制、薪酬分配体制等都需要一系列的制度进行规范。
公开透明才能科学合理
在一些专家看来,引入民资后,产权实现多元化,民资在公司决策和治理方面也有了发言权,同时借助资本市场的市场化机制,更有利于企业决策和薪酬等机制公开透明,也更为科学合理。
广证恒生研究所有限公司首席研究官袁季表示,在职务消费管理方面,建议建立健全细则,明确职务消费范围和额度,这方面可以向香港和其他相应做得更好更成熟的地方借鉴。薪酬方面,一方面建议立足市场化原则,市场化招人,市场化用人,一方面建议建立健全类退休金和风险金机制,控制风险。
在推进路径上,广东国企改革意见提出“鼓励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首次公开募股、借壳、新三板挂牌等形式实现优质资产上市,支持已有上市平台的企业通过定向增发、资产置换等形式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
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借助资本市场的规范制度,通过上市推进国企改革,是推进广东国企深化改革的好方式。“国企上市后所有的信息都是透明的,公司治理也要求规范,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也能杜绝薪酬分配不均以及职务消费等不公平的现象。”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多地国资改革方案要求规范高管薪酬
上海
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收入与职工收入、企业效益、发展目标联动,行业之间和企业内部形成更加合理的分配激励关系。运用“制度加科技”方法,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
北京
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企领导人员薪酬水平,建立与经营管理业绩和风险责任紧密挂钩、与企业领导人员分类管理相适应、与选任方式相匹配的薪酬分配制度。同时还将强化国企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规范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
天津
对市场化选聘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可根据人才市场及公司情况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对行政任命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两低于、两挂钩”原则,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等。
重庆
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与企业类型、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健全与长效激励相配套的业绩挂钩、财务审计、信息披露、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职务消费、业务消费和职务待遇。
广东
实行职业经理人市场化薪酬协商机制;竞争性企业在扣除非经营性收益后,有经营性现金流保障的净利润连续3年增长,年平均增长率超过30%的,可给予经营管理和业务骨干团队不超过新增净利润30%的奖励等。
录入编辑:周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