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北京市民政局日前会同市发改委等9 个委办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其显著特点是,力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并明确规定,所有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都要通过独立设置、配套设置或协议合作的方式,全部具备医疗条件,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
配套设置,是指采取内设医务室、卫生所(室)等或引入周边医疗机构分支机构等形式,满足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独立设置,是指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可采取申请独立设置康复医院、护理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医疗机构的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协议合作,则是指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开辟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开展医疗服务。
《通知》还提出,北京市将争取尽快出台《北京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明确盘活存量用地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的措施。各区县将支持企事业单位多种途径利用闲置资源建设养老机构或养老照料中心;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家庭化、小型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支持有专业规模的养老机构开展连锁经营。探索将医院空置资源引入养老服务。对经批准建立的营利性养老机构,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养老机构建设,涉及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或转让的,在原土地用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不改变土地用途,允许补缴土地出让金(租金),办理协议出让或租赁手续。(周立标 李树丛)
(原标题:北京力推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