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8月19日讯 环保部日前对1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其中,中石化、中海油、国电电力、抚顺矿业等旗下公司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被环保部决定不予批准。
环保部指出,中国石化集团管道储运公司报批的白沙湾原油商业储备基地(二期)工程项目,报告书未深入论证该项目与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相符性;部分监测因子超标,报告书未提出合理的污染物削减措施;且项目选址较敏感,环境风险隐患较大,报告书关于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可靠性论证不足。
据悉,该项目占地面积11.27公顷,项目建设投资为51332万元。建设内容为1个罐组4座储罐(15万立方米储罐1座,10万立方米储罐3座)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另外,对中海油烟台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的烟台港西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环保部表示,所在海域环境敏感,周围分布多个自然保护区及养殖区,报告书未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充分论证。
根据公开资料,烟台港西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拟建1个30万吨级原油泊位,配套建设引桥、消控楼、码头输油管线、进港航道等,用海面积190.21万m2;设计年吞吐量1600万吨,其中进口原油和燃料油1450万吨/年、出口原油150万吨/年。
国电电力普兰店热电有限公司的普兰店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2×350MW)未获批,则是因为“部分氮氧化物总量指标拟从关停普兰店天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减排量中解决,而普兰店天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关停,该总量来源不符合总量指标管理的有关要求”。
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辽宁抚顺热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则被指未经环保部审批即擅自开工建设。据悉,该项目已停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未批准前,不得再次开工。
此外,环境影响报告书未获批的项目还包括乌审旗蒙格沁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梅林庙矿井及选煤厂,以及山东寿光巨能金玉米开发有限公司的等量搬迁工程。其中,梅林庙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地下水评价内容不全面,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不符合总量指标管理的有关规定。
环保部表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刘宝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