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证监会递交招股说明书,挤入新股IPO队列。这是博敏电子第二次申报IPO,早在2012年初,其第一次向证监会提上申请书。
招股书显示,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具有订单数量大、批次多等特点。按照行业惯例,公司根据客户的历史交易记录、销售规模并综合所在市场特点给予重点客户一定的信用期。
公司注重对下游客户日常经营、资信状况的调查,并以此确定对客户的信用政策。对于长期合作客户,公司根据其财务状况、销售规模、历史回款情况等,及时调整信用级别、信用期限及额度。然而,不能排除公司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出现突然恶化,导致应收账款逾期或无法收回的情形,若出现前述情形,公司将对应收账款大额计提坏账准备并可能致使公司净利润大幅下滑或出现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