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下发《关于严禁汽车租赁企业为非法营运提供便利的通知》,规定指出私家车辆或其他非租赁企业的车辆用于汽车租赁经营的将被视为违规,让曾经一度“钻了政策空子”的易到用车、AA租车等租车软件正式进入监管范围。
私家车禁止用于租赁
《通知》指出,严禁把私家车辆或其他非租赁企业车辆用于汽车租赁经营。此前,《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已经明确规定,用于租赁的车辆应为汽车租赁经营者所有。
“汽车租赁经营车辆应当是经行业管理部门备案在册的车辆,车辆行驶证件注明的车主名称应当是持证的汽车租赁经营者;将私家车辆或其他非租赁企业车辆用于汽车租赁经营的,属于违规行为。”
目前,易到用车的车源来自两类,一类是招揽私家车车源,让车挂靠到租赁公司名下,车主和劳务公司签派遣协议,再被易到聘为司机,培训后提供代驾服务;另一种是和大型租赁公司签订用车协议。
易到不与私家车主产生直接联系,而是通过一份由汽车租赁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司机和租车软件共同签订的“四方协议”规避了其中的政策风险。而且,司机跟乘客和易到之间并没有现金交易。凭借这种“人车分离”的方式,易到试图绕开汽车租赁不得配备司机的法律监管。
资质之殇
《通知》称,租赁车辆不得用于未经许可的出租等行业运营。汽车租赁经营不等同于客运经营,《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汽车租赁是指经营者在约定时间内将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配备驾驶人员的经营活动。因此,无论是汽车租赁经营者,还是汽车租赁承租人(租用者),在没有取得合法客运经营资质情况下假借汽车租赁名义从事营运活动的,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就算是拥有大批自购车辆的神州租车,也曾在2011年全面停止代驾租车这种客运经营的行为。此前已经有媒体指出,易到用车、AA租车和一号专车均没有取得客运经营的资质。
P2P租车并非监管对象
条例一出来,就有媒体误读近段时间颇受投资人热捧的P2P租车将成为监管的刀下俎。但PP租车CEO王嘉明接受采访时称,条例针对的是易到用车、一号专车等提供代驾服务的互联网租赁公司,P2P租车不在监管对象范围之内。尽管P2P租车并没有踩到非法运营的监管红线,但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界定这类模式的合法性。
“我们和北京交通委的负责人通话进行确认,政府对P2P租车现在持一个鼓励态度,不会轻易被喊停或取缔。易到用车侵犯了出租车行业的利益,但P2P租车行业并未同利益集团有太大牵扯。” 不过他认为,易到今后会在车源上进行把控,“互联网公司总会有办法绕过监管,找到解决方案。”
而国内叫车软件面临的监管困境几乎是Uber在国际市场遭遇的缩影。从伦敦、巴黎、马德里、布鲁塞尔再到韩国首尔,Uber无一不遭遇出租车司机的大规模罢工抵制以及行业协会的打压。在很多欧洲国家,出租车司机为了获得运营资格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牌照费,在比利时,这个数额为20万欧元。而Uber的出现让许多没有牌照的私家车主也能上岗成为司机。今年4月,Uber在比利时正式被宣判非法,每做一单生意,就会面临1万欧元罚款。
此前,易到用车CEO周航曾多次呼吁为“黑车洗白”,但挥之不去的监管阴影和同政府之间的角力,让租车软件成为继打车应用之后,又一个被政府盯上的互联网创新行业。高端车以及代驾服务是租车软件的核心业务,也是其叫板出租车行业的优势所在。一旦丧失代驾资格以及私家车资源,易到等租车软件将彻底沦为线下租车公司的网上预约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