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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酷暑高温,让人心燥,也晒出了一些让人心忧的景象:尽管已有明确规定,但对部分岗位的劳动者来说,高温津贴始终如一种“传说”,听过却没见过;即使是干着同样的工作,有人能领到补贴有人却只能“望天兴叹”……炎夏八月,高温津贴的发放中存在的多重问题,使得不少高温下的劳动者难以享受“清凉”。
身份有别:
“福利发给有编制的人”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 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 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然而,记者近日走访发现,在不少地区,这一规定在执行中走样变形,“正式工”的津贴能够领取,“临时工”却未能享受同等福利。
记者在湖北及海南等地走访了解到,“临时工”难领高温津贴的现象比较普遍。在武汉市南湖大道附近区域,多名环卫临时工称“没有领到高温补贴”;在海口市滨海大道附近,环卫临时工同样表示未能领到相关补贴。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中还指出,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接受采访的环卫临时工也多表示,并未领到饮料或者药品。“福利都发给有编制的人了。”
行业有别:
多个行业漏发较普遍
“我们一般中午时候在外面派件是最忙的,都是在太阳下面晒着,却从来没有领过高温津贴。”快递员肖海涛在一家连锁快递公司的荆州分公司工作了两年多,他表示,从未见到公司发放过高温津贴。
在海口市国贸十字一家建筑项目工地,来自四川的建筑工人赵师傅正在搬运钢筋,烈日暴晒下,他不时用已经发黑的毛巾擦拭额头和脸颊上的汗珠。“我做建筑工人这么多年,每年都顶着大太阳施工,从来没有领过高温津贴,能按时发工资就不错了。”记者随后根据该项目公示栏,致电该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但电话均处于关机状态。
在宜昌市发展大道上的一家汽车修理公司,修理工谭远磊表示,修理车间中的温度在33 以上很正常。“但我们这个是民营企业,没有发过高温津贴,买个西瓜或者准备一份绿豆汤的情况都很少。附近的修理公司也没听说发过。”
记者调研发现,建筑、快递以及修理行业等企业漏发高温津贴的现象较为普遍,俨然成为了业内“潜规则”。
专家学者:
应变成法律法规条文
出于担心“得罪公司”或者“丢掉工作”等原因,尽管高温津贴中存在因人而异或是因岗而异的现象,许多建筑工人、环卫工人以及快递员等也不会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高温津贴落空“敢怒不敢言”的现象比较普遍。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社会政策研究室研究员杨团说,目前,对于不发放高温津贴单位的处罚力度也比较轻,有必要将高温津贴政策变成明确的法律法规条文,避免企业在执行中将员工分“三六九等”或“打折扣”甚至不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