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欧盟商会称,目前反垄断调查聚焦的重点产业中,多种原因促成了偏高的市场价格。
正值多家外资企业接受中国政府反垄断调查之际,中国欧盟商会发声呼吁中国反垄断执法要公正透明。
8月13日,中国欧盟商会发表声明称,欧洲商界对于外资企业在相关调查中是否受到不公平待遇的疑虑在逐渐加重。“任何的商业参与者,不论国别,都应被公平地对待并适用于同样的监管规则,这是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原则。竞争法不应作为行政工具被用于实现损害企业利益、强行压低价格等特定目标。”
中国欧盟商会称,欧盟委员会在调查方面的过程透明性可为中国反垄断调查提供范例。调查必须不对结果做任何预判,接受调查的企业也必须被保障充分享有辩护的权利,但欧盟商会并不确信这些关键要素在近期的调查中得到系统性的保障。
眼下,包括奥迪和奔驰在内的欧洲企业正受到中国政府部门的反垄断调查,但中国执法部门尚未开出罚单。
“最好的做法是将决定透明化”
长久以来,外资企业并不满意在华经营环境,尽管需要依靠广大的中国市场,但来自监管层的挑战一直困扰着外资企业。上海美国商会此前发布的《2013年度中国商业环境调查》中就指出,法律和监管环境仍是2013年的首要挑战,与前三年的调查保持一致。
中国欧盟商会13日称,其始终认为中国《反垄断法》的有效执行将有益于中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但有多个领域的企业向中国欧盟商会反映,在未进行充分听证的前提下,有关部门通过行政手段迫使企业接受惩罚和治理,这类现象值得警惕。
欧盟商会的声明中并未提及这些企业是否都是因为垄断问题而被调查。
“完整的法定诉讼程序没有得到贯彻执行,诸如告知企业不要对调查者提出质疑和挑战、不要在审讯环节雇佣律师或求助其政府、所属商会等行为都与最佳诉讼程序背道而驰。”中国欧盟商会称,在部分被调查的行业中,中国企业并未因相似缘由被调查。同样,在部分涉及合资企业的案例中,调查往往只针对外资方。
无论是中国还是其他国家,制定反垄断法的目的是为了市场的正常竞争。
美国纽约大学竞争法教授Harry First告诉早报记者,反垄断法是为了保护竞争,而不是竞争者,“有批评是说中国通过法律来保护中国企业,对中国官方而言,最好的做法是将决定透明化,且对官方的执法行动提供充足的理由。”
不过,First以微软为例,称微软在美国、欧盟、日本和韩国都遭遇过反垄断调查,这些国家都提供了微软为何垄断的充足证据,所以中国可能也会给出一些微软垄断的证据。
“造成产品高价的还有其他因素”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对于外企的大规模反垄断调查,各家企业涉及的原因不同,例如部分是车企因为达成价格垄断,有些则是捆绑销售。
中国欧盟商会称,对造成产品高价的其他因素进行考察也同样重要,目前反垄断调查聚焦的重点产业中,多种原因促成了偏高的市场价格,分销商和经销商对产品的加价、针对诸如奢侈品等的高关税以及重复的认证和注册的费用成本,这些方面都不该被遗忘。
中国欧盟商会称,坚信《反垄断法》的制定与实施不仅会极大推动中国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发展,同时也将有效减少不合规行为甚至是腐败行为的发生。为实现这一目标,中国必须继续透明、全面且持续地实施《反垄断法》,并始终秉持惠利于消费者和公平对待商界的原则。
尽管外资企业年年都表态担忧中国监管环境,但还是有更多的企业加码中国业务,视中国为主要市场,很少有外资企业真正撤出中国。
咨询公司Vendigital总经理罗伊·威廉姆斯在英国《金融时报》撰文称,吓跑企业绝对不是中国政府的初衷,中国需要依靠这些西方企业让国内产业向价值链上方移动,为中国人民提供更高的工资、更多就业机会以及他们要求的更大购买力。
威廉姆斯分析称,外资企业想要降低在华经营风险,首先要确保自身的反腐败和反贿赂政策是完善的,有必要的时候,还要确保运用本地专业知识,指引公司遵守正确的守则。另一种可能则是,确保企业在中国的商业利益捆绑在一个合资企业中,这会确保中国人能从外资企业带来的服务和知识中学习,并在今后将其应用于商业化发展。
录入编辑:薛冬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