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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坚持市场主导、政策引导。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的现代保险服务业,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
二是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
三是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发挥责任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
四是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建立巨灾保险基金,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五是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拓展“三农”保险的广度和深度。
六是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促进保险市场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协调发展,加大保险业支持企业“走出去”的力度。
七是提升保险业对外开放水平,鼓励保险产品服务创新,加快发展再保险市场,充分发挥保险中介市场作用。
八是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加强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九是加强基础建设,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全面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全社会的保险意识。
十是完善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鼓励政府通过多种方式购买保险服务,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五大民生亮点贯穿百姓生活
据新华社电保险,在很多百姓眼中是一个金融词汇,但翻阅这份意见可以发现,通篇贯穿民生领域、百姓生活。
吃住行
试点食品安全等强制险
根据意见,将会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重点,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说,对我国目前实行的机动车强制保险,车主们都很熟悉。强制险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也有利于管理风险、化解风险。此外,在车险领域,费率市场化改革将会稳步推进,这也意味着车险价格将越来越与市场挂钩。
养老
“减税养老”将适时试点
商业保险是养老金字塔中的塔尖,主要为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养老保障。根据意见,普通百姓购买养老保险的选择将更多,比如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同时还将发展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探索对失独老人保障的新模式等。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意见明确将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这也意味着我国酝酿已久的“减税养老”将正式实现。税务专家介绍,“减税养老”就是投保人领取养老金之日再缴税,这是一种推迟缴税,是幅度较大的税收优惠。
医疗
政府购买商业保险服务
政府运用市场化机制,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这已经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13年,11家保险公司在全国25个省份开展大病保险业务,已经覆盖城乡居民3.6亿人,显著提高了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在医疗领域,政府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将会更多。根据意见,将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开发各类医疗、疾病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说,对百姓而言,政府更多购买医疗服务,也意味着老百姓医疗保障标准和水平将有望提高。
巨灾
加快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刚刚发生的云南鲁甸地震提醒巨灾保险制度要加快建立。在国际上,巨灾商业保险赔款一般占到灾害损失的30%至40%,我国还不到1%。意见鼓励各地根据风险特点,探索对台风、地震等灾害的有效保障模式,建立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制度。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认为,建立巨灾保险制度非常紧迫,现在最重要的是立法。这样参保对象、承保范围、保费补贴等各方责任义务才能落实。
三农
将试点农产品价格保险
根据意见,将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这意味着对于农产品的价格波动,农民可能心里更有“底”。同时,探索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兴产品和服务,降低农业风险。
不仅如此,今后,农民将可选择更多的“三农”保险产品。包括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以及农民养老健康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