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海关总署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海关总署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合作备忘录》。 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洛桑江村代表双方签字。
根据合作备忘录,海关总署将在口岸建设发展和扩大开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建设、边境旅游大发展、边境贸易大发展、落实进出口优惠政策、落实通关便利措施、扶持西藏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西藏稳定等方面加大对西藏的支持力度。西藏自治区将在优化海关执法服务工作环境、支持海关机构建设和海关监管场所及监管配套设施建设、加大对拉萨海关的指导、支持和帮助方面进一步加大对海关的支持力度。
签字仪式由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区党委政法委书记邓小刚主持,海关总署副署长邹志武、西藏自治区副主席董明俊出席签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