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通讯社从券商及拟IPO企业处了解到,目前证监会对于中止审核企业,报送半年报补充文件并提交恢复审查申请的,要明确注明:新申报文件的财务资料有效期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对此,券商及拟IPO企业表示,这意味着财务资料过期,企业被中止审核将成为一种制度,明确写明有效期截止日也让中止审核有据可依。
华南某券商投行保代向大智慧通讯社透露,目前正在积极准备中报材料,证监会对中报材料有了新要求,在提交的材料中必须要写明有效期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这也意味着只要财务资料到期,企业将中止审核,可以预见,明年1月份将再次出现IPO企业被中止审核的高峰。除此之外,证监会这一做法也为企业被中止审核提供了证据,“因为企业在报材料时明确表示财务资料有效期是年底,那过期就被中止审核,是根据企业自身报材料规定的期限而来的”。
在6月底的证监会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在今年6月底,处于不同审核状态的企业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对于6月底前已完成预先披露、尚未过会的企业,若其财务资料截止期为2013年年底,则其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将中止审查;该等企业应当在9月底前更新财务资料,否则将终止审查。
证监会此前于7月1日发布的“首发在审企业审核状态变动概况”显示,当时已受理且预先披露首发企业共637家。其中,尚未过会的企业中,属于正常审核状态的8家,中止审查企业589家。568家企业中止审查的原因,是因为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
对于该投行人士的说法,一家被中止审核的排队企业董秘也给予了证实,该董秘表示,的确有写明截止日的要求,荣大打印以及券商已经证实了该消息。其也认为中止审核将成为制度延续下去,从这方面可以看出证监会对企业上报财务资料的时间要求更加严格。同时其透露,此前排队企业突然被中止审核,当时包括他们在内的不少企业都比较莫名,想要讨要说法。证监会现在要求财务资料注明截止日,对企业、券商是个提醒,需按时完成财务资料更新。
上述保代表示,证监会这一要求,意味着企业必须在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财务资料的更新,否则可能被终止审查,这将较为影响投行承销IPO业务的量,可能一个保代难以同时兼顾两到三家企业,而且可能需要增加人手在短时间内完成财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