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7月29日讯,据国家发改委周一披露,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发改委已赴内蒙古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修订调研。下一步将根据调研情况完善修订稿,尽快报国务院颁布实施。
参与调研单位认为,修订稿总体上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利于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希望尽快出台。就进一步放宽对民间投资项目的限制、提高标准可能带来的影响、相关规定的可操作性等问题,与会单位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配合国务院法制办,根据各方面意见和调研情况,对修订稿作进一步完善,尽快报请国务院颁布实施。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于2000年发布实施。2013年,国家发改委结合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为减少政府干预,更好发挥招标投标市场主体能动性,对规定进行了修订并报送国务院审议。修订稿缩小了强制招标项目范围,提高了招标规模标准,并明确各地方政府和国务院其他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
发稿:秦婷/曹敏慧 审校:彭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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