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7月21日发布消息称,近日对年报信息披露违规的挂牌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主办券商采取自律监管措施。今年以来,共对6家挂牌公司,4家主办券商和1家会计师事务所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
据记者了解,股转系统在对挂牌公司2013年年报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发现,中航新材、中控智联两家挂牌公司的年报披露存在违规问题,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的要求。中航新材的主要问题为年报披露形式规范性较差,多个章节出现遗漏应披露信息的现象;而中控智联的主要问题为2012年年报披露的财务数据与审计报告审定数据不一致,且未及时更正。
针对挂牌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股转系统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各自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和责任,在履行有关程序后,对挂牌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了相应自律监管措施,并按规定予以披露和记入行为记录档案。
与此同时,股转系统还对两家挂牌公司的主办券商一并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上述两家挂牌公司主办券商在指导和督促所推荐挂牌公司编制和披露年报过程中,未能尽职履责,应对挂牌公司年报披露违规行为承担督导不利的责任。”股转系统21日就近期自律监管措施答记者问时表示。
事实上,其他部分挂牌公司也存在年度报告披露形式规范性的问题或财务数据披露错误等问题,但是相较于其他公司,中航新材、中控智联问题较为典型。综合考虑到违规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股转系统决定对上述两家公司以及主办券商及相关当事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以起到警示市场、防微杜渐的作用。
股转系统成立以来便高度重视对挂牌公司的自律监管工作。今年以来,共对6家挂牌公司,4家主办券商和1家会计师事务所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违规行为包括,年度报告调整会计科目或重新审计后未披露前期差错更正,关联方披露不完整,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未按关联方事宜决策及披露,年度报告大面积遗漏必备内容,在年度报告中使用未定稿的审计报告,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公告等。从类型来看,主要是信息披露违规,个别挂牌公司也存在治理违规。
针对挂牌公司出现的违规问题,股转系统分析认为主要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一是个别挂牌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对业务规则熟悉程度不高,重视力度不够,“无知犯错,无意违规”的现象比较常见。二是个别主办券商未尽持续督导职责,对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和及时报告。
关于如何引导市场主体归位尽责,股转系统表示将重点通过以下工作,加强对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监管,引导挂牌公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一是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规则为准绳”的原则,严肃处理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起到对市场的警示作用;二是开展常态化培训工作,提升挂牌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规则的熟悉程度,增强守法意识,减少“无知犯错,无意违规”;三是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和监管技术,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升监管效率。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两家挂牌公司所出现的问题均属于信息披露的形式规范性问题,情节较为轻微。对于其他更为严重的问题,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规定,除监管措施外,股转系统将视其情节轻重,可给与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对于信息披露屡次违规,情节严重的行为,股转系统将按规定实施纪律处分。违反证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股转系统将依法移送证监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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