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高温天户外露天作业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但今天济南市城乡建设委突击检查发现,部分建筑工地漠视法规,让建筑工人冒酷暑施工作业。
13:30,记者随市城乡建设委检查人员来到奥体西路一开发项目施工现场看到,10多位工人在露天建筑工地上忙碌,不远处还有水泥车来回穿梭。
记者随后在位于旅游路上的一处房地产开发项目现场看到,工地没有按规定停工,三四台大型吊车正在作业,吊车底下数十名工人正在干活。一施工工人说,工地没有下达停工通知,“我们从早晨7点干到11点,下午1点半接着干。”
市城乡建设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拒不执行“停工令”的施工单位,将联合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近期,他们还将对全市建筑工地进行不定期巡查,严格督促各工地执行高温“停工令”。
记者了解到,市城乡建设委今天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进行质量安全日常检查的同时,组织高温施工专项检查。
相关链接 最高气温40℃以上应停工
《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工作;日最高气温在37℃-40℃,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在35℃-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此外,高温天气下,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有绿豆汤、茶水、开水,并向工人发放防中暑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