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气管道安全排查
更多重大隐患浮现
输油管与燃煤锅炉
最近距离不足10米
据新华社电 近期,随着输油气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展开,更多的重大隐患“浮出水面”。
打火机厂建“火山口”
位于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近郊的辽阳凯嘉五金塑料有限公司,是当地一家小有名气的一次性打火机生产企业。1997年工厂扩建时,就有一条原油输送管道在厂区地下穿过。我国《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规定,输油管道不得通过城市水源区、工厂、飞机场等。然而,就在这条管道上面,工厂已生产经营了整整16年,其最危险区域——丁烷气缓冲罐和丁烷气灌装车间,距离管道都在8米以内。
在辽阳市,还有一家小型工厂的地下也有输油管道穿过,而且所经之处,距离工厂的两台燃煤锅炉不足10米。记者实地看到,两台锅炉正在生产,炉膛内火苗正旺。尽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已开展多日,但是这一隐患仍未被叫停。
违建要整改也要追责
建在输油管道上的打火机厂,为何经营16年才被叫停?相关资料显示,这条地下输油管道1974年建成投产。打火机厂1997年在这里扩建时,相关部门为工厂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以及项目审批、建设、环境评价、安全评估等全套手续。
打火机厂负责人王评说,如果政府部门从一开始就严格执法,不予审批,也就不会有今天的隐患。“现在政府只是将工厂一停了之,没有人去追查规划、审批环节暴露的问题,更没有人赔偿工厂的损失。”王评说,这样处理安全隐患很难令人信服。
在辽宁省盘锦市,为“美的城”楼盘配套建设的一座学校因操场地下有输油管道穿过,最近也被列入隐患整治单位。采访中记者发现,政府的规划、审批部门同样对隐患负有责任。
亟须构建硬性机制
采访中一些有关人士认为,当前法律规范存在模糊地带,保护制度弹性太大,部门协作不够紧密,保护地下“生命线”的长久安全,亟须构建硬性机制。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博士张国强建议,在保护管道安全方面,相关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同时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要做好信息沟通和联动执法。
“在隐患整治时,要构建赔偿与责任的联动机制,管道企业、政府部门和占压单位三方谁违反了法律,谁就对隐患整治带来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张国强说,特别是对于违规审批造成的安全隐患,要坚决追究主管者的渎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