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初期首先落实董事会行使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的选聘权,增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在总经理选聘中的参与度。
早报记者 王道军 实习生 张璐
国务院国资委决定在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
7月15日,国务院国资委举办“四项改革”试点新闻发布会,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资委新闻发言人、研究局局长彭华岗在会上透露了上述信息。
这意味着监管部门将一些关键性权力下放到央企董事会。
彭华岗称,董事会授权试点,主要是探索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工作机制。具体来说,是进一步明确国资委与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将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和董事会自主决策有机结合起来,试点企业董事会将在国资委的指导下,完善各项制度,开展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权试点工作。
具体而言,在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权方面,试点初期首先落实董事会行使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的选聘权,增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在总经理选聘中的参与度。
在董事会行使业绩考核权方面,试点企业董事会将自主构建符合本企业特点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突出针对性和差异化,既落实国资委的总体要求的共性指标,又体现企业发展战略和个人业务岗位实际的个性化指标。并以此为依据,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业绩考核。
在董事会行使薪酬管理方面,试点企业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和在国内、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地位,明确薪酬策略,建立与经营业绩、风险和责任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管理制度,合理确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真正实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
国资委人士还透露,根据整体部署,7月份晚些时候国资委还将在更大的央企范围里下放21项权力,到9月份下放权力项目的范围还将进一步扩大。
中国企业研究院院长李锦告诉早报记者,董事会试点,其改革的重点是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定位问题。
“未来的改革方向应该是,董事长:选聘方面,是全民所有制出资的代表,应由政府任命;业绩方面,更多代表政府,负责决策和资本增值;薪酬方面,更多参照公务员管理,同时与经营业绩挂钩,不能既当官又发财。总经理则不应该由政府任命而应由市场选择,薪酬也参照市场执行。”李锦说。
官网资料显示,新兴际华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是集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和生产经营于一体的大型国有独资公司,主营业务有金属冶炼及加工、纺织服装、专用设备制造等业务板块。
目前,新兴际华集团作为首批董事会试点中央企业,采取“战略管控+财务管控”的管控模式,实行三级法人体制。
该公司官网昨日发布新闻称,“此次入选中央企业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单位,意义重大。新兴际华集团坚决拥护并将积极落实试点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探索激励有效、约束有力、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现代法人治理结构。”
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是中国节能环保领域最大的科技型服务型产业集团,目前拥有各级子公司419家、上市公司5家。
值得注意的是,6月3日,国务委员、原国务院国资委主任王勇视察了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并要求该企业积极探索适合“4+1”主业发展的商业模式,加大管理再造和管理创新力度,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