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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受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主席巴特尔委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主席潘逸阳主持召开自治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力,组织部长李鹏新参加了会议。会议要求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突出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突出审计重点,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要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探索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上水平。在审计对象上,下一步要对盟市、旗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权力集中部门以及资金、资产、资源密集领域主要领导干部、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实行“轮审制”,任期内至少审计一次,其他对象争取在3至5年内能够审计一次;在审计内容上,关注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运用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以及化解政府性债务的情况,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增强科学发展的意识和能力,要高度重视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国有资产资源流失、环境破坏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违法犯罪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抓紧研究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相关工作,力争今年启动试点审计;在审计方式上,要坚持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相结合,不断加大任中审计比重;积极探索和推进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盟市、旗县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不断扩大同步审计覆盖面。要把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制度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补充方式,试行并逐步推广。继续探索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审计、效益审计的相结合的办法,有效整合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
二、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审计结果运用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环节,是审计工作成效的直接体现。一是要尽快研究制订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办法,健全和完善责任追究、审计整改督查等相关制度。同时,注重把审计结果运用与干部监督管理和考核任用紧密结合起来。对审计中发现的领导干部在履行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追究责任等形式,提高审计的成效。二是综合运用审计结果,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制定科学的审计评价办法,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设性作用。三是有关部门要协助审计机关加强对审计决定落实和整改情况的督促落实,促进问题整改,维护审计的严肃性。
三、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调配合机制,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探索推动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特别是下一步要督促盟市旗县强化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建设,整合人员力量,选好配强办公室主任。自治区编办抓紧研究,在事业编制方面给审计厅增加一些,解决审计任务和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
四、强化审计机关自身建设的问题。要认真抓好班子和队伍的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整风肃纪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发挥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带头作用。进一步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素质。注重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多方面关心和爱护干部,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强对审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和各项廉政规定,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廉洁自律的审计队伍。(李彦忠)
(原标题:内蒙古:经济责任审计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工作)